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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华:在新历史起点上务实推进泛珠合作与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04日   来源:南方日报

    今年6月,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将在广西举行。黄华华指出,广东要把推进泛珠合作与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有机结合起来,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有机结合起来。

    今年6月,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将在广西举行。第四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以来,广东在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有什么行动?取得哪些成效?未来推进合作发展的思路如何?带着这些问题,在第五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开幕前夕,记者专访了广东省省长黄华华。黄华华总结了第四届泛珠论坛暨洽谈会以来泛珠区域合作取得的成效,回顾了抗灾救灾以来泛珠地区的团结协作精神,并介绍了泛珠合作的新方向、新设想。

    紧密协作 泛珠区域合作稳步推进

    黄华华认为,自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启动以来,“9+2”各方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共同务实推进合作事宜,在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建设、建立多层次的合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区域合作影响进一步扩大,泛珠三角区域的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大力实施区域合作规划,为区域合作的深化和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加快构建跨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公路“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在泛珠区域已建成近90%,剩余的1270公里路段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广东省“十一五”期间规划实施的11条高速公路出省通道中,已建成通车的有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梅州至龙岩段、深港西部通道等,其余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铁路建设进展顺利,武广客运专线湘粤段正加紧建设,厦深铁路、贵广铁路、南广铁路、韶赣铁路相继开工建设。

    二是顺利推进“西电东送”工程建设。加快跨地区电源投资建设,由粤电集团投资的贵州盘南电厂3、4号机组顺利投产,云南威信煤电联营项目、临沧水电开发项目以及贵州省北盘江水电开发项目正在加快推进。积极推进一批跨省(区)的电网联网项目,形成“六交四直”10条500千伏西电东送大通道,实现粤、桂、滇、黔四省(区)500千伏线路联网,最大输电能力达到1650万千瓦。

    三是深化区域科技合作。开展泛珠区域科技项目联合招标,完善《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联合招标试行办法》,落实《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十一五”专项规划》,推动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粤赣、粤黔、粤滇科技交流活动,举办2008年泛珠三角区域节能减排专题论坛暨重大科技成果和需求项目推介会,进一步促进了与各方的科技合作。

    四是扎实推进区域环保合作。合作各方共同实施《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开展环境监测合作,建立健全跨界环境监测制度、网络和区域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泛珠三角环保产业电子商务平台,现已有注册会员近500家。

    五是推进粤港澳合作上新水平。服务业合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国务院批准同意25项对香港服务业开放政策、20项对澳门服务业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粤港签订了《加快实施CEPA及其补充协议五的合作协议》等合作协议。广东省政府建立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8年,广东吸收香港服务业项目3161个,实际投资44亿美元,同比增长57.8%。粤港澳金融合作取得明显进展,大型跨境基建和口岸合作扎实推进,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旅游、环保、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合作稳步推进。广东出台一系列措施支持港澳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加快转型升级。

    其次,积极推动区域市场开放,区域市场环境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广东省与合作各方政府积极推动区域市场开放,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市场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得以落实,促进了区域内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区域内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建设。

    一是改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落实市场商品准入互认制度,建立企业登记管理信息交换制度。共同打击区域性的制假、贩假、走私活动,构建联防区域。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商标跨境保护机制。

    二是积极促成构建税收服务、征管、稽查、政策、科研五大协作体系。开展跨地区纳税人税务登记管理信息对接,形成了严密的税源监控网络。

    三是在省级名牌产品互认制度、食品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联络机制、打假联络机制、信息通报、工作协商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的建立等11个方面开展了全面合作。质监部门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振兴宣言》等4个文件,实现了法定检验机构检测报告区域内互认工作。

    四是探索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2006年,牵头建立全国第一个区域专利代理信息查询系统和区域专利代理市场监督平台——“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专利代理信息查询系统”,包括内地九省(区)142家在册专利代理机构以及789名执业专利代理人的主要信息。

    五是完善粤桂琼闽和港澳(4+2)反走私合作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区域反走私合作深入开展。

    六是整合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关税资源,推广泛珠三角海关预审价实施办法,为守法企业提供相关便利。大力推广应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快速通关网络已基本建立。实现了进出口货物跨省区快速流转。完善了区域出入境口岸疾病防治合作机制。

    第三,不断拓展民生和社会发展合作领域,促进合作新格局的形成。

    广东省与合作各方不断拓展合作领域,积极开展区域内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的文化科教、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劳务等各个层面的合作,努力以合作促民生、以合作促和谐。

    一是经贸合作成果不断扩大。前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洽谈会,广东都组织了由21个地市分团、6个省属企业分团和6个专业分团组成的经贸代表团参加,每届参展企业人数多达2000人;共与各方累计签约项目3326个,总金额5225亿元。2008年,广东与泛珠区域各方达成产业合作项目355项,金额178.6亿元。

    二是劳务合作深入开展。与泛珠内地八省区签订对口劳务合作协议300多个,建立市、县级劳务合作关系100多对,培训在岗农民工72万人,支持泛珠内地省区建立劳动力培训输出基地3200多个,建立接受安置基地650个。目前,广东省共接收泛珠区域劳动力1000多万。

    三是建成泛珠三角无障碍旅游区。粤桂赣黔湘琼川等省(区)签订了无障碍旅游协议,开展区域“红色旅游”、互送客源等活动。每年举办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暨泛珠三角旅游推介大会,联合推介并提升泛珠三角旅游品牌。

    四是深化司法、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合作。签署《泛珠三角九省区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协作联调协议》,建立了边界人民调解协作机制;成立监狱、劳教、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法制、队伍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等9个泛珠内地九省(区)司法行政合作专业小组,开辟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城际“绿色通道”。签订《泛珠三角区域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工程框架协议》,建设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镜像站台,泛珠内地各省区高校开展教学科研交流合作。建立了省际食品卫生事件互通协查机制,健全了粤桂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的应急协调和联防联控机制;与港澳加强了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和防治合作,成立了粤港澳传染病防治专家组,建立了定期会议制度。

    五是开展更广泛的农业、林业、水利、安全生产、警务、社科研究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与广西、江西、贵州双边农业合作,共签订132个合作项目,金额达79.05亿元;组织开展边界护林联防工作大检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疫合作;完善泛珠三角区域水利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域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以及警务合作等。

    同心携手 取得抗灾救灾重大胜利

    黄华华表示,面对2008年严重的自然灾害,合作各方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取得了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重大胜利。

    去年1月以来,泛珠大部分省(区)出现了建国以来罕见的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的极端天气,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相关省(区)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紧急动员,周密部署,果断决策,加强跨省(区)协调配合,以电网恢复重建为重点抓紧修复基础设施,加强煤电油运协调工作,妥善安排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取得了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重大胜利。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泛珠合作各方以最快的速度动员各界力量,紧急派遣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全力以赴救治伤病人员,及时筹集调运大批救灾物资,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投入到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中去。截至目前,广东省已统一下达三批对口援建汶川项目计划共548项,测算援建总投资47.82亿元。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教育、就业、医疗、社会援助和经贸合作取得一批实质性成果。

    长短结合 务实推进泛珠合作

    黄华华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指示,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指明了新的方向。温家宝总理对泛珠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已经把泛珠合作纳入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广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抢抓机遇,扎实工作,既立足当前,又谋划长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务实推进泛珠合作与发展。当前,要把推进泛珠合作与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有机结合起来,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努力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牵头编制和推进实施泛珠合作规划,研究提出在泛珠区域先试行的有关政策建议。

    二是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经贸合作,全面检查、总结泛珠专项合作协议、合作规划以及经贸洽谈会签约项目的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抓好落实的对策措施。进一步营造公平开放规范的市场环境,努力扩大商品内销。

    三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跨省高速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西电东送”重点工程建设。

    四是推进产业转移和合作。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泛珠三角内地区域产业转移和合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共同构建良好的产业转移与合作的环境和条件,推进区域内产业有序转移和优化升级,提高区域产业竞争力。

    五是更加突出与民生相关的领域合作。继续加强环保、劳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民生领域的合作。

    六是深入推进粤港澳合作。制定粤港澳合作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落实的整体策略和目标;落实CEPA及其补充协议,落实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确定的重大合作项目,推进粤港澳在经贸、民生、社会等领域深度合作;深化粤港澳服务业合作,落实中央批准对港澳开放教育、医疗、环保、旅游、信息化等领域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广深港客运专线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珠三角港澳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合作;深化粤港金融合作和民间合作。

    七是做好援助四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特别抓好城乡住房、学校、供水工程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连的民生工程项目的建设;精心抓好重点工程和重点地区的重建;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关,按时保质完成援建任务。

    八是探索泛珠合作的新思路、新方式。围绕进一步完善泛珠论坛、洽谈会和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等机制组织专题调研,研究提出完善机制建议方案;学习借鉴长三角、环渤海和国际先进区域合作的经验与做法,推进泛珠区域各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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