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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出台10条意见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04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在中国-新加坡合作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15周年之际,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出台《国家质检总局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这是国家质检总局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型经济新一轮开发建设的重大政策,它对苏州工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新加坡两国政府间重要的合作项目。成立15年来,在中新双方共同努力下,目前已建设成为我国最具竞争力的开发区之一。为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发展,国家质检总局专门研究制定了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发展10条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先行先试检验检疫监管改革措施,发挥苏州工业园区示范作用。二是实施检验检疫监管新机制,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加快探索和建立基于产品风险、企业诚信、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相结合的进出口企业分类监管新模式。三是实施检验检疫收费各项减免政策,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四是支持虚拟口岸建设,推动园区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支持苏州工业园区以综合保税区为载体的“虚拟口岸”建设,推进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将实体口岸的检验检疫查验功能延伸到苏州工业园区。五是促进特色产业集聚,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构建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严密监管的进出口质量监管体系。六是打造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建设。七是推进口岸疫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苏州工业园区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八是引导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名牌。九是进一步简化检验检疫行政审批程序,为苏州工业园区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授予设在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的检验检疫机构有关行政审批权限。十是支持地方政府加强检验检疫工作,不断增强检验检疫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这次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10条意见,紧密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实际,为苏州工业园区量身定做,力求在三个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伴随苏州工业园区先行先试的鲜明特色,同步展开检验检疫政策法规创新的大胆尝试,力求在创新检验检疫政策法规方面有新的突破。二是针对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开放的需要,改进、调整和完善检验检疫工作模式,力求在探索工作新机制上有新的突破。三是通过服务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疫能力水平,实现检验检疫机构自身建设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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