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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印发2009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05日   来源:林业局网站

    国家林业局日前印发《2009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方针,继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要点》强调,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防沙治沙法》、《种子法》、《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林业专业法律的宣传。

    要坚持分类指导,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做好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加强对林农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为抓手,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网、宣传图册等渠道,帮助和引导广大林农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

    要不断创新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继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宣传的阵地作用,切实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要利用“3.12”植树节、“4.22”地球日等载体,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宣传,继续组织全国林业系统的年度普法考试;继续运用普法培训证书和《林业法制建设“五五”普法丛书》开展工作;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林业立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分析和研究促进林业立法工作。

    要加强领导,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互动机制,加强普法领导机构建设和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及理论研究,探索建立普法依法治理的评估体系,增加普法投入,保障普法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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