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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报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督导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1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
专项检查活动督导情况的通报

卫办医管发〔2009〕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部属(管)医院,原卫生部部属医科大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扎实推进“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印发了《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决定自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在全国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以下简称百日安全活动)。活动分为医院自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及卫生部督导三个阶段。截至2009年4月初,各地基本完成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并及时上报了百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

    为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活动,我部于2009年4月17日-26日组织专家对16个省、直辖市百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督导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导内容和对象

    根据各地上报的活动总结及近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暴露出的问题,针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部门和环节,我部组织专家反复修订完成了《百日安全活动检查表》,内容涵盖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急诊、麻醉、重症监护室(ICU)、医院感染管理、血液净化、血液安全等7个方面,共222个标准明确的检查项目。

    本次督导是近年来我部第一次针对医疗安全的专项检查,并首次将县级医院纳入实地检查范围,共抽查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青海等16个省、直辖市的省级三级医院、设区的市级医院和县医院,共48家;血液安全主要抽查采供血能力相对较弱的边远地区医疗机构血库(输血科),共62家。督导组还收集了被检查医院2008年有关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总结材料及部分县医院日常运行的统计数据。

    二、督导方式

    督导工作由我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带队,从全国抽调44名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8个督导组,分别负责2个省(市)的督导。每个督导组由管理、医院感染管理、麻醉及ICU、血液净化、血液安全5个方面专家组成,其中湖北、湖南增加医用氧舱专家,甘肃、青海增加病理专家。督导采取听取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模拟操作、临时夜查等多种方式,帮助被检查医院查找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及时反馈督导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三、督导结果

    (一)各地的主要做法。

    百日安全活动启动后,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北京、上海、河南、贵州、西藏等26个省(区、市)成立了由厅(局)长或主管副厅(局)长牵头的专项工作小组,及时转发文件,周密部署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对773家各级医院进行了百日安全活动专项检查。

    在百日安全活动中,各地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工作,取得明显效果。黑龙江、江苏、浙江、新疆等22个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具体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及考核标准,将百日安全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医院等级复核和评审评价工作、平安医院考评工作等有机结合,统筹安排。辽宁省政府将百日安全活动与医院消防、餐饮卫生、环保等各项安全工作结合起来,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医院安全百日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了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省卫生厅、公安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五部门组成的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合力,全面推动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四川省卫生厅将百日安全活动同灾后重建工作相结合,针对阿坝、绵阳、德阳、广元等灾区医疗机构恢复重建的情况,组织专家现场查看,及时纠正部分重建医疗机构布局、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杜绝了医疗安全隐患,为保障重建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取得的成效。

    总体来看,经过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和百日安全活动的整体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被检查的基层医疗机构采供血服务日益规范,无非法自采自供血液现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明显加强,医疗服务环境、流程明显改善,较好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1.深入开展全员医疗安全宣传教育,医疗质量安全意识显著增强。黑龙江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切实抓好医疗安全教育,健全院、科二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着重围绕医疗安全高风险科室,认真查找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问题召开医疗质量安全分析会,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改进。吉林省卫生厅对全省9个市、州68家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针对查出的340余条问题,召开了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400余人参加的大型通报会,反响强烈,收效明显。湖南省卫生厅制定了《“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教育活动;围绕该主题,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通过开展医疗安全专题知识竞赛、讲座、演讲等活动,强化了广大医务人员参加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2.加强医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基础医疗质量显著提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结合本院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三基三严”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配合百日安全活动开展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优质服务百日竞赛”活动,通过加强对运行病历及终末病历的质控,使基础医疗质量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大的提高,乙级病案率从百日安全活动前的15.4%降到2.4%,基本杜绝了“不正确涂改”、“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等问题。

    3.完善医疗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得到落实。各级医院普遍采取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自查力度、明确责任到人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运转有序,各项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到位,分工明确,且记录完备。山西省卫生厅针对省内发生的重大医疗安全事件,总结经验教训,化压力为动力,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以“病历书写、核心制度落实、医疗安全隐患排查”为突破口,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以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为主要内容的责任书,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切实敲响医疗安全的警钟。

    4. 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医院内涵得到提升。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对急诊科、手术室、ICU、麻醉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科室建设予以高度关注,下大力气改进、规范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青海省针对血液透析专项检查的情况,着手制定全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百日安全活动中,下决心从软、硬件两方面加强血液净化安全管理,完善血液净化安全工作规程,规范各项常规质控指标监测,有效地保证了血液净化质量和安全;增派医疗专家,充实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力量,扎扎实实推进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多重耐药菌和医院感染高危环节、高危因素的监测,以监测结果指导临床诊疗,较好地发挥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作用。

    5.健全医疗纠纷防范处理机制,医患关系明显改善。甘肃省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会议制度,深入分析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督导考核制度,以及参与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和医疗质量分析评议会议制度,并将制度的落实情况列入对省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江苏省卫生厅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核心,以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医疗纠纷防范处理措施。截至2008年底,江苏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一级以上医院达到了1484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225家,投保总金额达到7091.8万元;设置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74个,已经调处医患纠纷2258件;同时加强医院内部技防设施建设,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得到了加强,医患纠纷和院内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置能力得到了提升,医院内部发案数呈下降态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导发现,各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各地医疗安全工作开展不平衡,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医疗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医疗机构满足于医疗纠纷的解决,缺少针对医疗安全事件和医疗差错原因的总结分析和具体整改措施。部分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由于客观条件和历史原因,县医院在医疗安全管理、学科建设、人才队伍等方面与省、市级医院相比差距较明显,亟待改进。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百日安全活动是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对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我部将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医院评审评价等工作,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为巩固百日安全活动的工作成效,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加大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2009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和整体推进的开局之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医疗安全。要根据督导发现的问题,切实督促医疗机构做好整改工作,狠抓医疗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缺陷管理。同时,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专业组织的优势,全方位推动医疗质量安全工作。

    (二)城乡支援,对口扶持,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内涵建设。

    医改近期五项重点工作中明确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城市医院支援县医院工作,重点帮助引导县医院加强管理、学科、人才等方面的自身能力建设,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和临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业务能力。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自查和督导反馈的结果,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完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明确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形成有方案、有目标、有控制、有评价、有反馈、有改进的环形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要求县级血库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以逐步完善采供血服务网络建设,提高采供血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在保证血液安全的前提下,满足临床用血需求;要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医管发〔2009〕38号)中《病人安全目标(2009版)》的明确要求,健全医疗安全监督、分析、评价和改进等工作制度,狠抓落实,实现病人安全目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续推进,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努力为群众看好病。

    附件:被督导医院名单

    二○○九年六月九日

        

被督导医院名单

    河北: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邢台市人民医院、临城县人民医院、正定县医院▲

    山西: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太谷县人民医院、万柏林区中心医院▲

    辽宁: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鞍山市中心医院、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新民市人民医院▲

    吉林: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四平市中心医院、梅河口市医院 爱民医院

    江苏:江苏省人民医院※、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江阴市人民医院▲、启东市人民医院

    安徽:安徽省立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繁昌县人民医院、宣城市绩溪县人民医院▲、宣城市宁国县人民医院▲

    福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石狮市医院、永春县医院▲、德化县医院▲

    江西: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婺源县人民医院、德安县人民医院▲、都昌县人民医院▲

    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汝阳县人民医院、伊川县人民医院▲

    湖北: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荆州市中心医院、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汉川县人民医院▲

    湖南: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岳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湘乡市人民医院、桃园县人民医院▲

    重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大足县人民医院、垫江县人民医院▲、垫江县中医院▲、垫江县妇幼保健院▲

    四川: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简阳市人民医院、温江区妇幼保健院▲、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双流县中医医院▲

    陕西:陕西省人民医院、宝鸡市中心医院、扶风县人民医院、凤翔县医院▲

    甘肃: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定西市人民医院※、临洮县人民医院、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

    青海:青海省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湟源县人民医院、大通县医院▲、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大通县中医院▲、互助县医院▲、民和县人民医院▲

    注:※标注的医疗机构未检查血库(输血科);

    ▲标注的医疗机构仅检查血库(输血科)。

 
 
 相关链接
· 卫生部组织开展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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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从北京调集专家赶赴重庆指导伤员救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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