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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通过换证进一步加强音像市场监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9日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6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在京召开了音像市场管理工作座谈会,就推动各地音像市场管理工作交接和加强市场监管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讨论了即将开展的全国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2009年审核登记换证工作。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阎晓宏在讲话中指出,国务院新的“三定”方案已经明确赋予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音像市场管理职责,这既是我们的权利,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目前音像市场规模持续下滑,盗版活动屡禁不止,给我们的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音像市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积极主动地与省(区、市)党委宣传部、编办、文化厅(局)、文化行政执法机构等相关部门沟通,理顺关系,切实肩负起音像市场监督管理职责。

    在谈到即将开展的审核登记换证工作时,阎晓宏说,要通过开展审核登记换证工作,切实落实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音像制品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掌握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连锁经营单位和音像制品市场发展的基本情况;努力营造包括音像制品在内的出版物大市场,提高音像市场的集约化程度。另外,通过审核登记换证工作,努力实现音像市场的优胜劣汰,对严重违规、不符合资质条件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连锁经营单位坚决不予登记换证,进一步推动音像制品市场退出机制的建立,增强音像制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音像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在工作过程中,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讲求方式方法,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良好形象。他还要求参会同志回去后要及时向新闻出版局党组汇报会议精神,在局党组领导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好此次审核登记换证工作。

    阎晓宏特别指出,音像市场覆盖全国,高度市场化,又与老百姓的文化生活息息相关。只要我们在管理上稍有松懈,就容易出大问题。特别是目前职责交接期又正值国庆前夕的敏感时期,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尤其是负责音像市场管理的同志要增强使命感,守土有责,确保音像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座谈会由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司长王岩镔主持。她在会议小结中指出,从总体来看,各地音像市场管理交接工作正在按照既定步骤进行,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音像产业从无到有,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有益、形象生动的精神食粮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尽管近两年来音像业的效益出现了下滑,但由于形象生动、受众面广等自身优势深受人民群众喜爱,仍存在发展的空间。我们要从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要、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高度,增强工作信心。当前,全国正在深入开展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下半年我们将迎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任务光荣,形势严峻,责任重大,加强音像市场监管既是音像业繁荣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现实需要。她要求与会人员认真研究、修改好会议文件,以提高文件的执行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闻出版总署新的“三定”方案,音像制品管理职能由文化部划入新闻出版总署。总署党组决定,指导音像制品市场(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的建设与管理职能由印刷发行管理司承担。为做好音像市场管理工作,总署于2008年10月17日下发了《关于加强音像制品市场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新出厅字〔2008〕268号)。目前,地方“三定”工作正在进行,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部分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许可证面临换证,总署将在组织此次会议讨论的基础上,印发开展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2009年审核登记换证工作的公告,继续稳步推进整个音像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副司长曹宏遂在会上通报了全国音像市场管理职责的交接情况。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广西、云南、甘肃等10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分管局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总署法规司、人事司,中国音像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何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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