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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福建发现2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经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26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6月25日,福建省卫生厅通报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并转交2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分别是福建省第62例、第64例确诊病例。6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所属福建检验检疫局在入境检疫时发现上述2例病例并及时转交地方卫生部门隔离诊治的经过。

    通报说,第62例患者,女性,13岁,美国籍。患者随母亲于当地时间6月17日从美国华盛顿乘AC313航班前往加拿大多伦多,转乘AC015航班于6月18日抵达香港,6月22日16时58分患者乘MU576航班抵达福州长乐国际机场。17时03分,福建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开始登机检疫,体温检测发现该患者腋下体温为37.8℃。检疫人员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引导患者至专用检疫排查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询问。患者经复测,体温为37.5℃,回答医学询问时,自诉发热1天,在香港登机前服用过感冒药,感觉咽干。患者及其母亲再次声明其除发热外无其他不适,未与流感或有流感样症状的患者有过密切接触。鉴于该患者来自有疫情发生的国家,且有发热等相关症状,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染疫嫌疑,立即将其移送长乐市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第64例患者,女性,7岁,美国籍,是福建省第54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妹妹,两人与福建省第49例确诊病例同机入境。患者随亲属从美国纽约乘坐CX841航班至香港,在香港转乘KA662航班,并于北京时间6月17日19时02分抵达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患者在机上、检疫通道二次测温,体温均正常,入境健康申明卡申明无任何不适。鉴于本患者是福建检验检疫局发现的发热病人(后被确诊为福建省第49例、第54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检疫人员将其转交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医学观察。6月22日,患者出现发热症状,被当地卫生部门用救护车送至马尾开发区医院隔离治疗。

    据福建省卫生厅通报,福建省和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对上述2例患者的咽拭子标本进行检测,结果均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福建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进行会诊,判定这2例患者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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