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自治区防汛指挥部决定,于7月4日11时55分将自治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二级,要求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市县根据相关预案迅速开展工作,确保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自治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是7月3日17时启动的。(记者/谢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