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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部署"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06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6月30日,“全国开展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部署从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

    本次百日执法行动旨在通过依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坚决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势头;通过排查处置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排除各种隐患,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开展执法行动,积极探索、抓紧建立健全治理传销的长效机制。

    刘金国强调,当前,传销犯罪形势仍然严峻。中央领导对打击传销犯罪高度重视,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前夕,部署开展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意义特别重大。各地公安机关一定要把这次行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尽快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传销团伙,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战果。

    刘金国指出,公安机关在本次百日执法行动中要突出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打击一定要狠。要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坚决防止传销组织坐大成势。要把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打击重点,把传销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及骨干分子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集中力量,从重查处。特别是对那些没有实际产品,纯粹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打着“资本运作”等幌子从事传销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一定要高度重视对网络传销犯罪的打击,抓好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二是整治一定要彻底。各地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登记和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阻止传销人员流入,最大限度地压缩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要加强网上监控,及时发现、封堵网上传销信息,净化网络空间。要加强对传销活动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的整治。三是维稳工作一定要跟进。各地要在打击传销犯罪的同时,充分考虑可能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维稳工作预案,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行动中,要特别注意把握政策,防止诱发群体性事件。同时,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工商机关的协作配合。

    钟攸平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工商、公安等机关通力协作,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方法取得的成效。他强调,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传销活动呈现出猖獗态势。传销活动名目繁多,欺骗性更强,传销案件高发,并与其他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利用互联网传销的情况日趋严重,通过代理方式从事传销违法犯罪和跨地区传销违法犯罪越来越明显,违法主体向各阶层扩展,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受骗参与传销的情况突出。同时,传销引发的社会性问题时有发生,危害更为严重。

    钟攸平要求,在本次执法行动中,工商、公安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落实工作责任;要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处置维稳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打、防、控、管并重,加强打击传销信息库的建设。最后,钟攸平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管,保障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孟庆丰对此次行动作了具体部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局长王予集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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