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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查超速驾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18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7月18日至26日在全国组织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重点整治高速公路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5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夏季高速公路通行秩序良好。

    统一行动期间,各地严查超速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利用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严查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将增加流动测速点。对固定测速设备少或者未安装固定测速设备的高速公路,实行区间测速,通过计算车辆进出高速公路时间和行驶里程确定是否超速。对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

    加强营运客车管控。通过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落实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逢车必查要求,逐一核查乘载人数并做好登记,严查超员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检查,防止发生爆胎、车辆自燃事故;督促企业安装和使用行驶记录仪,加强动态交通安全监管。

    严防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将依托服务区和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立驾驶人休息点,加强对长途车辆驾驶人的检查,对于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强制离车休息,消除疲劳状态。

    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各地集中警力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抽调机关干部充实一线,增加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周末时段的巡逻班次,加大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和弯道等重点路段的巡逻密度。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飙车”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巡逻警车喊话提醒驾驶人纠正,对拒不纠正,情节严重的,通过摄像机、照相机等动态取证设备记录,在收费站或服务区予以查处。

    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利用收费站、服务区、交通安全服务站等场所和交通广播,向驾驶人提示夏季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常识,宣传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降雨地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利用电子显示屏提示驾驶人保持安全行驶速度和车距;在易积水路段提前设立提示标志,提示驾驶人减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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