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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政策整合资源重点支持区县示范工业园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5日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网站

    为解决区县103家乡镇工业园区存在的布局散、规模小、水平低、资源消耗大、污染点源多的问题,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合理配置资源,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区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日前,天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整合提升发展区县示范工业园区的若干意见》,决定对全市区县工业园区进行资源整合,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和发展前景好的工业园区,作为全市重点支持的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健康发展,尽快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意见》要求,示范工业园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的要求,提高投资强度,加快产业集聚,提升发展水平,成为主导产业明确、生态环境良好、经济效益突出、带动作用较强的示范产业区。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示范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一般在10平方公里左右,起步区3平方公里左右。在3至5年内,园区销售收入和税收年均增幅要保持在40%以上;投资强度明显提高,环城四区示范工业园区每平方公里投资达到30亿元以上,其他区县示范工业园区每平方公里投资达到20亿元以上;园区容积率应达到0.8以上。

    《意见》要求,加大财政对示范工业园区的支持力度。市和区县两级财政部门,对于示范工业园区的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从2009年起,按照6%贴息比例,给予连续3年的贷款贴息扶持。贷款贴息资金,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为增强示范工业园区偿还基础设施贷款能力,对园区内新建企业缴纳的地方税收给予返还。为优化投资环境,赋予示范工业园区与区县开发区相同的管理权限。

    《意见》要求,制定《天津市区县示范工业园区规划设计导则》,规范示范工业园区建筑、道路、绿化、通讯、水电气热、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废弃物处理等功能的规划设计标准,为各区县开展规划设计工作提供依据,并指导和帮助区县编制示范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方案,真正做到用高水平、有特色的规划引领示范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示范工业园区必须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增加土地产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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