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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等通报《邮政法》中有关信件专营制度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8日   来源:邮政局网站

国家邮政局、中国快递协会联合向外资快递
通报《邮政法》中有关信件专营制度情况

    7月24日下午2时,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联合召开会议,向规模以上外资快递企业通报有关信件专营制度的相关情况。UPS、TNT、DHL、FedEx、OCS、嘉里大通、快捷速递等外资快递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议详细介绍了我国邮政专营制度的发展沿革和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简要通报了《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的起草和进展情况,重点介绍了国家有关部门制订邮政专营范围所坚持的“促进发展、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和思路。在坚持改革开放的大方针的基础上,会议肯定了外资快递企业对我国快递服务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并共同研讨了新《邮政法》颁布施行后外资快递企业的发展方向问题。

    会议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企业纷纷表示,邮政专营也是外资快递非常关心的问题。感谢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提供机会,坦诚地通报立法思路和动向,使外资快递企业加深了对《邮政法》的了解和理解。外资快递企业将认真遵守新《邮政法》和相关制度,依法开展经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良好发展环境。同时,也希望国家邮政局和相关单位能够进一步完善快递市场准入制度,使之具有可操作性,方便企业遵守和政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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