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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武谈新中国六十年我国对外文化工作发展历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30日   来源:文化部网站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对外文化工作已走过60年的风雨历程。60年来,在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和指导下,文化战线的同志们努力奋斗,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建设与国家发展需要,创建、开拓、发展对外文化交流事业,历经艰辛,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新中国即将迎来60周年之际,在当代中国与当今世界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的今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认真总结回顾历史,对于我们更好地谋划和展望未来十分重要。

    

    毛泽东同志早在1945年就指出:“对于外国文化,排外主义的方针是错误的,应当尽量吸收进步的外国文化,以为发展中国新文化的借镜。”周恩来总理形象地把文化比作外交的两翼之一。当新中国还孕育在战火硝烟中,1949年6月,我们党就从解放区选派了郭兰英、孙维世等一批青年艺术家赴匈牙利参加世界青年与学生和平友谊联欢节。1951年,我国与波兰签订了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这是新中国与外国政府签订的第一个文化合作协定,标志着新中国对外文化交流正式拉开了帷幕。

    建国初期,我国主要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及亚非拉友好国家,在文学、艺术、教育、体育、卫生、科技、新闻、出版、广播、电影、文物、图书、博物馆等领域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周恩来总理在1955年的亚非会议上提出“我们亚非国家需要在经济和文化上合作,以便消除我们在殖民主义的长期掠夺和压迫下造成的经济和文化上的落后状态。我们亚非国家之间的合作应该是以平等互利为基础,而不应该附有任何特权和条件”,“我们相互之间的文化交流应该尊重各国民族文化的发展,而不抹煞任何一国的特长和优点,以便互相学习和观摩”,表达了中国人民在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下同亚非各国人民开展文化交流的真诚愿望。

    在致力于加强与亚非拉国家关系的同时,我国也大力开拓同西方国家的交往。1964年,毛泽东主席提出了“两个中间地带”的战略思想,并指出西方世界“不是铁板一块”,应加强同西方国家在经济和文化上的往来。1964年1月,中法建交。1965年10月,中法两国政府签订了1965年至1966年文化交流计划。这也是我国与西欧国家签订的第一个政府间的文化交流计划。

    由政府主导,重点与社会主义国家、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和部分西方国家的文化交流构成了建国后30年的对外文化工作的主要形式和内容。至1965年,我国与外国共签订了35个文化合作协定,平均每年的文化交流项目达一二百起,四五百人次;各类文化代表团互访频繁,文化交流项目也不断增加。在195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歌舞团一行270人访问了苏联、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和波兰; 1960年,中国艺术团300余名艺术家随周总理访问缅甸,产生了轰动的效果与影响。上世纪50年代后期,我国开始向拉美、西欧和日本派出大型艺术团。这一时期,包括演出、展览、电影周、文化名人纪念活动、国家艺术节、文化代表团互访等文化交流活动,为增进所访国家人民对我国的了解,扩大新中国的影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建国后的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极大促进了新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在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帮助下,我国引进了芭蕾舞、交响乐、歌剧、油画等许多西方古典艺术门类,培养了大批优秀文艺人才,大大丰富和繁荣了我国文化艺术的百花园;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文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先后成立了中国京剧院、中央歌剧院、中央乐团、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等一大批完全有别于旧社会戏班子的新型文艺院团;全国各地建设了大量的影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益文化设施,基本结束了旧中国文化事业积贫积弱的局面。

    “文化大革命”期间,对外文化工作遭到严重破坏,机构被撤销,干部队伍被解散,外国优秀文化的借鉴作用被全盘否定,与外国签订文化协定和年度的交流执行计划也全部中断。但在当时特殊的背景下,对外文化交流并没有完全停止,而是作为政府外交的一部分,为国家的外交大局发挥了独特作用。当时除了与一些友好国家继续进行一些艺术团互访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土文物展览”赴西欧、美国、日本、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墨西哥等10多个国家展出。展品中有稀世的金缕玉衣、马踏飞燕、铜编钟等珍品,向各国介绍了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以及我国保护文物的政策,受到展出国家的高度赞许和广泛好评,在法、英、美等国展出时,观众人次均达上万,被赞誉为“文物外交”。著名的“兵乓外交”则打开了中美关系的僵局,在新中国对外交流史上记下了精彩的一页。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许多国家同中国建交,并与我国开展文化交流,到1978年,我国与外国政府共签订46个文化合作协定。

    从建国至改革开放前的30年里,对外文化工作虽然经历了许多曲折,但为打破帝国主义封锁,扩大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为社会主义和平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增进了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友谊和相互了解,培养和锻炼了我国文化事业和对外文化工作的干部队伍,催生了大批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在文化管理和对外文化工作体制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促进了新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为改革开放以来对外文化工作的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经济建设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对外文化工作迎来了大发展的春天。1978年9月,国务院下达了《关于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由文化部归口管理》的文件;1981年3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设立国家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专门负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1982年5月,国务院决定文化部、对外文委、外文局、出版局和文物局五单位合并为文化部,由文化部主管对外文化工作。这一系列举措为我国在这一时期不断扩展对外文化关系提供了组织和管理上的保证。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把发展同各国的文化交流内容写入宪法。

    1983年,邓小平同志指出:“经济上实行对外开放的方针,是正确的,要长期坚持,对外文化交流也要长期发展。”在改革开放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对外文化关系和交流范围逐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从1979年的194起、3035人次迅速发展到1986年的1075起、9499人次,分别是“文革”前年平均数的16倍和40多倍,与外国签订的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数量约是“文革”前的两倍。交流范围也从传统友好国家扩展至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和周边国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综合国力与在世界上的影响力明显增强,我国对外文化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发生了重大变化。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国文化的发展,不能离开人类文明建设的共同成果。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博采各国文化之长,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建设的成就。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进入新世纪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新发展和新变化,对对外文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继续广泛地开展民间外交,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增进人民之间的友谊,推动国家关系的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关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新理念。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成为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目标。文化与政治、经济一起构成了我国整体外交工作的三大支柱。

    时光荏苒,沧海桑田。对外文化工作从计划经济条件下较为有限的官方文化交流逐步探索,在继承中创新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为文化外交、文化交流、文化外宣和文化贸易四大工作领域,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多渠道的工作格局。

    文化外交方面。文化是沟通心灵的桥梁,文化外交在增进人民间的了解与友谊,促进国与国之间关系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亲自倡导和参与了一系列重大的文化外交活动。1979年中美正式建交,著名指挥家小泽征尔于次年3月率美国波士顿交响乐团访华,邓小平、宋庆龄等国家领导人出席观看并上台祝贺演出成功,传递了中国对发展与美国关系的友好信息,对两国关系进一步顺利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1999年10月6日,俄罗斯军队亚历山大红旗歌舞团访华并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和中俄建交50周年演出。江泽民主席观看了演出并在演出之前会见了俄歌舞团团长和部分演员代表,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发展中俄睦邻友好关系的高度重视。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文化外交日趋活跃,成为国际舞台上一道亮丽的风景。“中法文化年”、“中俄国家年”、“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 等一系列大型文化外交活动,受到了中外政府与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广泛参与,项目之多、规模之大、规格之高、影响之深远,前所未有,极大提升了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其中,在中法文化年历时两年的举办过程中,胡锦涛总书记与法国总统希拉克分别出席了文化年的重要活动。国内17个部委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以及中法47对友好省市和50多家中法两国一流企业不同程度地参与,项目达700多个,使中法十几个城市、上百万民众有机会近距离相互了解彼此文化,此活动不仅大大促进了双方的文化交流,还对欧洲其他国家产生了示范和连锁效应,带动了新一轮的文化交流热。2005年后,意大利、西班牙、德国、希腊、英国等纷纷与我国合作举办“文化年”或“文化节”,掀起了中国文化热。

    文化交流与合作方面。目前,我国已同145个国家签订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和近800个年度文化交流执行计划,与上千个文化组织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在民间和地方,已与120个国家建立了1500对友好省州和友好城市关系,与148个国家的458个民间团体和组织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至民间,文化交流的规模和范围空前扩大,广度和深度不断发展,内容和形式日益丰富,渠道和层次日趋多样。近年,我国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的年均总数与人次均超过改革开放前30年的总和。

    无论是大型文化“走出去”项目,如“中国文化美国行”、“中阿合作论坛——阿拉伯艺术节”、“中华文化非洲行”、“秦始皇兵马俑展”、“郑和下西洋展览”等;还是民间的文化交流活动,如日本创价学会已经邀请37个中国艺术团赴日访演,足迹遍及日本47个都道府县,演出场次达1500场,300多万名日本观众观看了中国艺术家的精彩演出;或是各民间友好组织配合官方外交,积极做未建交国家的工作,如向巴拿马、多米尼加等国派出艺术团体;或是对外文化援助项目,如为非洲国家培养杂技人才,参与援助柬埔寨吴哥古迹修复国际行动,无偿援助蒙古国博格达汗宫博物馆维修工程等。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活动,如涓涓细流,以其特有的亲和力、吸引力与影响力,通过官民并举、以民促官等多样形式,搭建起心灵沟通的桥梁,为加深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间的了解,促进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美国著名学者约瑟夫·奈认为,近年来,中国通过广泛传播独特的文化来提高吸引力和影响力,使中国软实力一直处于上升趋势。

    为繁荣国内文化事业,丰富交流内容,积极引进优秀文化,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先后举办了“国际交响音乐年”、“国际民族歌舞年”、“国际美术年”等国际艺术主题年活动,集中引进20多个国家世界一流的高雅文化产品,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大反响,为改革开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进入新世纪,为适应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我们建立了持续的国际文化交流平台,举办了“相约北京”、“北京国际音乐节”、“亚洲艺术节”、“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国际电影节”、“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节”、“杭州国际动漫节”、“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青海湖国际诗歌节”、“新疆国际民间舞蹈节”等活动。“相约北京”联欢活动自创办以来已举办9届,艺术节将“古老”与“创新”、“中华”和“国际”相结合,其丰富的内容、多样新颖的风格、灵活的艺术板块和面向大众的定位,逐渐成为可以与世界知名艺术节比肩的综合性节日。其中“相约北京—2008” 活动与奥运紧密配合,引进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0个国际艺术团体,近万名艺术家参与其中,观众规模超过300万,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成为“人文奥运”的最佳注脚。这些艺术节活动架设了中外人民和艺术家沟通的桥梁,同时也奠定了中国作为亚洲国际文化活动中心国的地位。

    另外,我国通过开展双边、多边、地区间和国际间的文化合作,积极参与保护文化遗产、打击盗版和文物走私、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等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课题,强化了我国在国际多边文化事务中的话语权。1997年我国加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以此为基础,我国先后从英国、美国、日本、丹麦等国追索回多批文物。2006年我国以高票当选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政府间委员会委员国,参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进入国际文化遗产领域三大国际组织:国际博物馆协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领导层,使中国在国际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则制定过程中有了话语权。截至2008年,我国成功申报了世界遗产37处,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极大地促进了国内文化遗产的保护。通过参加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戏剧、杂技、摄影、美术、影视等国际艺术比赛,不但提升了国内文化艺术的水准,扩大了中国艺术的国际影响,更让大批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脱颖而出、走向国际艺术殿堂。

    文化宣传方面。以文化为载体和手段,以做人的工作为重点,坚持重点面向和影响国外主流社会的方针,通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向世界介绍、宣传中国,是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的主要方向。

    经过30年的努力,我们形成了一系列有影响的文化品牌,面向海外推出的“春节”、“国庆”、“中国走进课堂”、“感知中国”等活动,已成为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其中海外春节活动已涵盖亚洲、欧亚、亚非、西欧、非洲、美洲、太平洋等广大地区的18个国家,在泰国曼谷、英国伦敦、澳大利亚悉尼,海外春节活动每年吸引几十万民众参与,成为当地欢乐的节日,得到了外国政要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产生了热烈而深远的影响,成为我们进入21世纪以来宣传中华文化的重要舞台。此外,每年我国还采取多种方式,面向国外民众制作并提供大量的影视作品、纪录片、图片、画册、纪念品等,获得了海外民众的青睐。

    海外文化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加强。我国已在世界82个国家设有96个使领馆文化处(组),此外,建设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的工作也在逐步有效地展开。文化中心是常态化、阵地化弘扬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手段。1988年,我国在毛里求斯、贝宁开始设立中国文化中心,199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直接推动和支持下,我国开始了互设文化中心的工作,先后在埃及、法国、马尔他、韩国和德国设立了中国文化中心。除已建立的7个文化中心外,我国与英国、俄罗斯、墨西哥、日本、泰国、蒙古等互设文化中心的工作也在积极筹备中。我驻外中国文化中心自建立以来,在“大文化”范畴内,高效率、不间断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活动,把中国文化送到驻在国公众的家门口,为增进我国和驻在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以及为配合驻外使领馆开展文化公关、塑造国家形象做出了贡献。

    文化传播海外基础工程突飞猛进。为进一步提高国际传播力、打造国际一流媒体,近10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海外落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多语种节目在海外调频和中波电台每天累计播出700多个小时,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海外用户总数超过1亿户,中国电视节目长城系列平台海外付费用户突破10万户。

    作为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影走出去”工程开始实施。近年来,每年在境外举办各种形式的中国电影展(周)50多次,展映国产影片400多部次。每年选送200多部次国产影片参加近百个国际电影节,其中不少影片在重要的国际电影节上获得重要奖项。如今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每年都有中国电影展映活动,在世界重要的国际电影节上每年都有中国电影参赛并获奖。

    文化贸易方面。我国打造了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文化交易平台,推出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积累了新鲜的经验。

    商业性演出交流始于1979年,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取得长足进步。《大红灯笼高高挂》、《野斑马》、《霸王别姬》、《少林雄风》、《云南映象》等越来越多的中华文化精品走出国门,成为国际演艺市场的新宠。创新剧目杂技芭蕾《天鹅湖》在国外演出场次达189场,大大超过国内44场的数量,演出总收入已达4300万元。截止到2009年4月20日,综艺舞台剧《时空之旅》已在国内演出1420场,净票房收入达到1.523亿元,观众超过146万,其中60%为海外来华游客,创造了在本土出口创汇的高端旅游演出模式。2007年,仅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通过海外商演创汇收入就达到889万美元。

    版权贸易结构逐年改善,版权引进与输出比例由1997年的15∶1缩小到2007年的5∶1。年图书出口达730多万册,是进口图书数量的两倍;报刊出口达到400多万份,发行到了8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均增长62.4%,实现了中国出版业由“引进来”向“走出去”的转变。新闻出版业对外合作的形式日趋多样,中国出版集团、外文局、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等国内出版机构已经在欧美等国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出版业务。2005年以来,中国与法国、俄罗斯、德国、韩国等国家相互举办国际书展主宾国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中外出版业的交流与合作和中国出版“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影视产品海外市场份额和影响不断扩大,一些优秀国产影视节目成功进入海外主流市场,影视文化产品总体收入逐年增加,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每年都有几部国产大片进入国际主流商业院线,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国影视节目出口总额突破21亿元。2008年接近30亿元,其中年国产影片海外票房和销售收入达到25.28亿元人民币。中国影视产品营销网络覆盖亚洲、欧洲、大洋洲、美洲、非洲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

    

    回顾60年来对外文化工作的辉煌历程,我们得到以下几点基本经验和重要启示:

    一、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关于外交和文化事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利益。

    二、对外文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与友谊,是通过生动活泼的文化交流,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努力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三、要兼收并蓄,勇于和善于吸收、融汇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在比较中鉴别,在交流中借鉴,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要将坚持文化自主性与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相结合,在传播和彰显我国文化价值观上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同时,努力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尊重各国文化差异,提倡不同文化平等对话,促进世界和谐和文化共同繁荣。

    五、坚持以沟通人类共同情感为基础,以文化人,以文促情,将中国人民了解世界的愿望同世界人民了解中国的愿望相结合,扩大共识、凝聚友谊、增强彼此好感。  

    六、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将政府主导与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的方式相结合,促进中央与地方、官方与民间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交流格局。

    七、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交流形式和内容,激发文化创新活力,注重将传统文化和现代传播方式相结合,当代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注意研究和把握外国受众的特点,遵循跨文化交流的规律,提高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八、借鉴和利用国际通行的商业模式和渠道,发挥市场机制,推动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走出去”,扩大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市场份额,提升文化竞争力。

    九、必须始终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抵御有害文化入侵,注重依法管理,加强科学有效监管。

    十、注重队伍和阵地建设,加快培养一支有较高素质、精通业务、高效精干、结构合理的对外文化工作队伍,大力建设多种形式的海外文化传播阵地。

    60年来,对外文化工作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为加强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交流与合作,为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和提升国家软实力,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促进国内文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与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乘势而上,大力推进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努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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