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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出台老年人优待办法吸引港澳投资福利机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01日   来源:南方日报

    广东将尽快出台《老年人优待办法》,启动城乡居民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试点工作,吸引港澳投资者在珠三角地区兴办养老机构和残疾人福利机构,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这是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得到的消息。

    在广东省,包括社会福利机构在内的社会组织发展水平较低,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据了解,香港现有社会组织17000多家,平均407人拥有一家社会组织;而广东现有社会组织24573家,平均3600多人才拥有一家社会组织。以精神病康复为例,广州和香港人口总数差不多,但香港有2000家左右精神病康复的福利机构,而广州仅有200家,无法满足需求。

    此外,广东省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面起步较晚。目前,仅广州、深圳、中山等市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面取得初步进展。参加2008年度检查的183家全省性行业协会,有政府购买服务收入的仅24家。因此,吸引民间资本兴办福利机构十分重要。(记者 周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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