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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污企业将被"扫地出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10日   来源:河南日报

    记者8月9日从河南省环保厅获悉,该省将对11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后督察(后督察是促使对环境违法的处罚措施落实到位的一项新制度),彻底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企业,保障城市供水水质。

    本次后督察的重点包括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情况,水质是否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及规划要求;饮用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是否设立护栏、界桩、警示牌等;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的制订情况;调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该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南将按照有关水源地保护要求,彻底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码头、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划定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后新建的项目必须关闭或搬迁,原有的建设项目必须达标排放,并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排放污染物规定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限期拆除;对于超标排放的,必须停产、停业限期整顿,整治不达标的要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此外,河南省环保厅还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以及一级保护区内被取缔、二级保护区内关停、限期整顿的排污企业名称、位置等信息。 (记者 王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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