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海南省国土管理部门按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正着手对批而未用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将其纳入“双保行动”(即保增长保耕地红线)计划。
据了解,此次清理的批而未用土地是指2006年1月至2009年6月期间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和在土地审批权限下放后由市县政府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中,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但尚未征地和已实施征收、但未实施供应的土地。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要求各市县采取措施对批而未用土地进行处理,抓紧组织开展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供应工作。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征地的,无特殊理由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但仍未供地的,抓紧安排供地计划,优先用于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对于项目自身原因造成未能供地的,应及时调整给急需用地项目。不能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又不愿意调剂的项目,要督促用地单位限期办理供地手续,限期开工建设,否则到期依法取消该项目用地。
海南省国土厅将在各市县清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分类处理意见,组织各市县具体实施。(侯小健 吴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