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决定》,明确要求到2012年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2015年力争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并明确了要实现的一系列具体目标。
一、2012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8年下降30%
决定要求到2012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8年下降30,亿元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2008年分别下降40%,50%,50%,和50. %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关闭高危行业10000个
决定要求到2012年要关闭高危行业10000个,其中小煤矿300个,非煤矿山638个,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2家。新安装危险路段防撞护栏3000公里,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100%.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三大能力” “三项重点” “五大保障”更加完善
基层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基层安全组织领导“三大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安全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项重点”持续深化,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监察执法、应急救援“五大保障”更加完善。实现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装备现代化和管理规范化,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到100%。煤矿瓦斯联网监控面、重大危险源监控面、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等均达到100%,特种设备定检率达到95%,50米以上高楼灭火救援预警预案全覆盖。
四、整治消除隐患点400处,完成搬迁避让人口1.5万人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应急网络,实现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全覆盖,整治消除隐患点400处,完成搬迁避让人口1.5万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防治。
五、建立党政齐抓共管安全工作新格局
决定明确要求建立党政齐抓共管安全工作新格局,各级党委要着力构建“党委加强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齐抓共管、城乡统筹推进”的安全工作新格局。今年起,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集中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保证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到位,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把各级党组织领导、决策、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