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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采取“四个放宽”力促公务员公招机会公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04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针对金融危机对就业带来的影响,为更多的人提供报考机会,增加选才范围,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招录原则,重庆市在200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中,采取“四个放宽”,力促公务员公招机会公平。

    一是放宽年龄条件。除人民警察、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等职位对报考者有年龄要求外,其他招录职位18周岁至35周岁的大学生都可报考。

    二是放宽学历门槛。降低学历条件,主城九区、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市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原则要求大学本科学历,且部分职位未要求学位;区县(自治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除政策对学历有特别要求的31个职位外,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国民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皆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是放宽性别条件。取消性别岐视,除31个对性别要求较高的职位限制了性别外,其它职位皆不限制性别,性别限制职位数比去年降低5个百分点。

    四是放宽专业限制。共有94个职位487名招考指标不限专业,占公招职位29.6%,专业不限职位比去年提高4%。另外,专业知识要求较高的财务会计、计算机等188个职位专业要求放宽到门类。截止目前,全市提交报名69857人,实际通过审核缴费42834人,报考比例平均为28:1,其中渝中区社保局(参照)社保职位的竞争比例为758:1,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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