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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回顾报告之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09日   来源:统计局网站

新中国60周年系列报告之三:
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重大比例日趋协调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是国民经济结构不断充实调整优化升级的60年。60年来,我国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以及城乡和区域结构在不断调整中实现了一系列重大突破,产业结构以农为主、所有制结构单一、分配绝对平均主义、城乡分割等不合理状况得到了根本性调整,国民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大大增强,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历史性变迁。

    一、产业结构基本实现了由以农业为主向一产、二产和三产协同发展的转变

    建国初期,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工业素质不高、服务发展滞后。在整个产业构成中,农业居主导地位。1952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1.0%,第二产业增加值占20.8%。第三产业增加值占28.2%。第一产业劳动力所占比重为83.5%,第二产业劳动力所占比重为7.4%,第三产业劳动力所占比重为9.1%。我国经济结构基本上处于以农业为主的阶段。

    60年来,党中央一直十分重视三次产业协调发展问题,在不放松农业基础的同时,大力促进工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从重视调整农、轻、重比例关系,到大力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三次产业结构不断向优化升级的方向发展。1952-2008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51.0%持续下降至11.3%,下降了39.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8%逐步升至48.6%,上升了27.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8.2%升至40.1%,上升了11.9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协同发展的基本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与此同时,就业结构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建国初期确立的“重点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城乡人口隔离的户籍制度,既造成了大量就业人口束缚于农业和农村,也造成了阻碍劳动者在企业、行业、产业和区域之间转移的藩篱。改革开放以后,乡镇工业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和完善、用工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加上政府推出的各式各样的扶持和扩大就业的工程,促进了就业结构的大调整。80%以上人口从事农业的局面有了很大的改观,相当比例的人口转而从事工业和服务业。1952-2008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由83.5%下降至39.6%,下降了44.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就业人口所占比重由7.4%升至27.2%,上升了19.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所占比重由9.1%升至为33.2%,上升了24.1个百分点。

图1 1952-2008年我国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图2 1952-2008年我国三次产业就业比重

    二、农业内部结构实现了由以粮为纲的单一结构向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的转变

    建国前,我国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方式非常落后,农业生产表现为对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过度畸重的单一结构。种植业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异常突出,种植业以外的其他农业发展较为缓慢,农业内部比例极度不协调。在之后近30年时间里,由于人口快速增长造成的巨大压力,农业生产整体技术水平较低,以及计划经济体制和片面强调“以粮为纲”的政策影响,我国农业生产结构基本上仍停留在“农业以种植业为主,种植业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单一结构阶段。

    改革开放以后,农业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产品流通体制等多方面改革,以杂优水稻技术为主的农业生产技术逐步得到普遍推广,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带来了市场需求的巨大引力,以及政府实施了一系列鼓励发展多种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农业生产不仅解决了长期以来粮食供给短缺的状况,而且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从单一的解决粮食短缺问题开始向提高食物结构和品质转变,促进了从分散经营的小生产向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和经营一体化等为主要特征的产业化经营转变。60年来,我国已经基本改变了过去“农业-种植业-粮食”的高度单一和效率低下的结构模式,向“优质、高效、全面发展的”的新型结构模式转变。

    农业生产内部结构显著调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所占比重明显下降,林、牧、渔业比重显著提高。农业所占比重由1952年的85.9%下降为2008年的48.4%,下降了37.5个百分点。林、牧、渔业所占比重分别由1952年的1.6%、11.2%和1.3%提高到2008年的3.7%、35.5%和9.0%,分别提高了2.1、24.3和7.7个百分点。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进展明显。粮食、经济作物和其它作物种植面积比由1952年的89.2∶9.0∶1.8转变为2008年的68.3∶27.8∶3.9,经济作物种植比重明显提高。畜产品构成中,猪肉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由1952年的94.2%下降到2008年的63.5%;牛羊肉则由1979年的5.74%上升到13.6%;禽肉等也由1985年的5.80%上升到了22.9%。禽蛋、牛奶等的产量快速增长,在畜产品中的比重也大幅度上升。

图3 1952-2008年我国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重

图4 1952-2008年我国种植业播种面积比例(%)

    农产品品质结构大为改善。农产品品质结构从单纯追求数量的增加,逐步向优质高效方向发展,主要农产品良种覆盖率和优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据农业部初步统计,2008年我国水稻、小麦、玉米、大豆优质率分别为74%、68%、51%和72%,其中,水稻、小麦、玉米的优质化率比2001年分别提高了38.9、19.5、24.9个百分点,大豆优质率比2002年提高了24.1个百分点。农业生产更加注重生态产品的开发,全国安全农产品已初步形成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格局。在渔业方面,精养以及高附加值海淡水产品养殖得到大力发展。

    农业生产区域布局明显优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的格局逐步形成。目前全国已经形成东北的大豆、玉米带、黄淮海地区花生、小麦带、长江流域油菜带、新疆棉花产业带。2008年,棉花、小麦、大豆、油菜籽、玉米产量前5位的省区占全国产量的比重达79.7%、75.3%、66.5%、63.4%、53.3%,分别比1981年提高21.8、19.4、8.1、3.4和4.5个百分点。

图5 1981、2008年主要农产品前5个地区产量占全国比重

    注:2008年,棉花产量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新疆、山东、河南、河北、湖北;小麦产量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河南、山东、河北、安徽、江苏;大豆产量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黑龙江、内蒙古、安徽、吉林、河南;油菜籽产量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湖北、四川、安徽、江苏、湖南;玉米产量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吉林、山东、河南、河北、黑龙江。

    三、工业结构实现了从门类简单到齐全,从以轻工业为主到轻重工业共同发展转变,从以劳动密集型工业为主导向劳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共同发展的转变

    建国初期,我国工业基础薄弱、技术落后、门类不全。工业整体水平基本上处于手工作业状况,根本谈不上工业化和工业体系。只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工业结构极为简单,生产水平极为低下。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产业政策和专项规划,对工业经济内部结构进行了多次重大的调整。从“轻纺工业优先”、促进消费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到“优先发展基础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再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整体工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提高,工业结构基本实现了从结构简单到门类齐全,从以轻工业为主、重工业为辅到轻、重工业基本协调转变,从劳动密集型工业主导,逐步向劳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工业共同发展的转变。

    建成了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建国之初,工业部门比较单一。经过60年的建设,工业行业发生根本性变化。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石油加工、化工、机械、建材、轻纺、食品、医药等工业部门逐步发展壮大,一些新兴的工业部门如航空航天工业、汽车工业、电子工业等也从无到有,迅速发展起来。目前我国已拥有39个工业大类、191个中类、525个小类,联合国产业分类中所列的全部工业门类我国都有。一个行业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已经形成。

    轻、重工业关系逐步趋于协调。从建国初期至1978年,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偏差和体制方面的原因,我国工业发展片面强调重工业的发展,在重工业内部又片面强调“以钢为纲”,轻、重工业比例严重失衡。工业总产值中,轻、重工业的比重分别由1952年的64.5%、35.5%变为1978年的43.1%和56.9%。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家对积累与消费、生产与生活等各方面关系的调整,轻工业发展步伐加快,工业结构严重重型化的倾向得以扭转。到1995年,轻、重工业比例调整到了47.3:52.7。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工业内部结构向更高层次的演进,以机械电子工业、石油化学工业、汽车制造业、航空航天工业及建筑业为主体的重化工业的加快发展,提升了我国的产业结构高度,消费品加工主导型结构开始逐步向重化工业主导型结构转变。2008年,轻、重工业比重分别为28.9%和71.1%。

图6 1949-2008年我国轻重工业比例

    高技术产业蓬勃发展。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紧紧把握当今世界经济走势和未来市场需求,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科技体制改革重大方案,加强对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和高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方向的宏观引导,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了技术创新和高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有力地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1995-2008年,全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7.0%上升至9.6%。目前我国部分工业产品生产技术和质量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些高技术产品在国际上居领先地位。装备技术水平和国产化率稳步提升。1000万吨炼油设备国产化率已经达到90%。30万吨合成氨和52万吨尿素成套设备实现了国产化。火电设备已由亚临界参数向超临界、超超临界参数升级,水电设备生产技术由单机容量30万千瓦提高到70万千瓦,50万伏直流输变电设备实现了国产化。日产4000~6000吨规模生产线的装备国产化率达到90%。一些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等的生产工艺已经逐步跨入世界先进行列。“神舟”载人航天飞船的成功发射,更是集中显示了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水平。

    企业组织结构明显改善。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经济规模普遍偏小,产业集中度低,企业“大而全”、“小而全”现象比较普遍。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通过实施“抓大放小”的战略,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形成了一批有带动力、影响力的大企业集团,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工业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到2008年,大型工业企业集团拥有资产16247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的55.8%;实现营业收入12828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0.9%;实现利润总额9127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6.8%。

    四、服务业结构基本实现由以传统服务业为主到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相互促进转变

    建国初期,我国服务业异常凋敝。交通运输网络近乎瘫痪,邮政通信网点稀少,市场商品严重匮乏,金融、家政、旅游等服务行业近乎空白。随着经济的恢复,服务业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总体发展缓慢。在服务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传统服务业占居主要地位,金融保险、房地产、社会服务等“非物质生产领域”的活动发展受限。1978年,批发和零售业占第三产业的比重为27.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第三产业的比重为20.9%,金融业和房地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仅为5.8%和7.3%。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大量服务职能开始从政府、企业和事业机构内部逐步分离出来,扩展了社会服务需求。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服务业的需求不断向多样化方向发展,各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服务业应运而生,快速发展。

    2008年,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19.2%和13.8%,比1978年分别下降了8.6和7.1个百分点,金融业、房地产业所占比重为14.0%和10.6%,分别比1978年上升6.1和1.4个百分点。

图7 1952-2008年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变化

图8 1952-2008年交通运输、批零贸易、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

图9 1952-2008年金融业、房地产业及其他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

    五、分配结构实现了从绝对平均主义到以按劳分配为主、资本和技术等收入为辅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转变

    改革开放前,由于长期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分配关系表现为“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分配上提倡高积累,居民收入分配实行计划工资级别制度,呈现单一化、固定化和平均化的特点。“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问题普遍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把改革分配关系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对分配关系和分配政策作了重大调整,激发了各类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分配结构实现了从绝对平均主义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转变。

    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分配关系逐步调整。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分配政策上作出了一系列重大调整,农村实行“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实行“放权让利”的“经营责任制”,同时采取多种放开搞活的措施,促进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大发展。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的初次分配关系从1978年的33.9%、11.1%和55.0%变为2007年的24.1%、18.4%和57.5%。30年间,国家收入比重下降了9.8个百分点,企业收入比重上升了7.3个百分点,居民收入比重上升了2.5个百分点。

    由单一的劳动参与分配向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转变。改革开放前,与我国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相对应,在分配形式上,全民所有制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城镇集体企业都实行工资制;农村集体经济实行工分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所有制结构的逐步变化,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制度逐步确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形成。在城镇地区,居民收入来源由单一的工薪收入转为工薪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多种报酬形式共存。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中,工薪收入所占比重由1978年的92.6%降为66.2%,下降了23.9个百分点;个体经营劳动者收入从无到有,2008年占8.5%;财产性收入占2.3%,1981年仅占0.5%;转移性收入占23.0%,比1964年提高22.6个百分点。在农村地区,随着农村经济中第二、三产业比重的提高,以及农民大量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逐渐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2008年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由1985年的18.1%提高至38.9%,提高了20.8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由1985年的74.4%下降至51.2%,下降了23.2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从无到有,持续增加,2008年占3.1%。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不断完善。改革开放前,我国长期实行与计划经济体制相统一的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仅局限于城镇地区,重点是国有企业。它实际上是一种“企业保险”制度:生老病死均由企业包揽下来。由于基本没有失业,所以就不存在失业保险。在农村,医疗保障实行的是集体合作医疗制度。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对这种传统的“企业保险”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到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两个确保”,从国有经济部门的“应保尽保”,到“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30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不断探索中逐步完善,保障覆盖面及保障水平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实现了从“普遍福利”向“社会保险”转变、从“企业自我保障”向“社会互济”转变、从“职工福利导向”向“居民福利导向”转变。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从1989年的5710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21891万人,5595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从1994年的400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31822万人。

    六、所有制结构实现了从单一公有制经济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历史性转变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中,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1978年,公有制经济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达到100%。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及所有制理论认识的重大飞跃,非公经济的地位逐步得到确立,公有制经济含义和主体地位以及实现形式日渐明晰,国有经济经过“放权让利”、“承包责任制”、“股份制”等一系列改革,实现了从绝对垄断到合理布局的战略性调整,非公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我国所有制结构实现了从国有经济的一花独放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转变。

    公有制经济得到发展壮大,资产规模不断增加。改革开放前,我国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基本上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构成的单一公有制结构。1978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数量占24.0%,工业总产值中占77.6%;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数量占76.0%,工业总产值占22.4%。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数量虽然有所减少,但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却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资产规模不断增加。2002-200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从89095亿元上升至158188亿元,年均增长12.2%;主营业务收入从47844亿元上升至122617亿元,年均增长20.7%;利润总额从2633亿元上升至10795亿元,年均增长32.6%。2003―2007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的从17户增加到44户,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从9户增加到27户,利润总额超过100亿元的从6户增加到19户。在2008年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中,中央企业有19家,比2003年增加13家。一批中央企业不仅是国内行业排头兵,在国际市场上也有很强影响力。

    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集中度提高,主导地位突出。目前,中央企业80%以上的资产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通信、运输、矿业、冶金、机械工业等行业和领域,企业户数由196家调整减少到138家。2007年,在石油天然气开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现价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96.9%和90.8%,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占75.5%,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分别占63.3%和66.8%;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基础性和支柱性产业领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所占比重分别为49.8%、42%和32.2%。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正逐步多样化。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在反复摸索和实践中不断地涌现出来,比如合作经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各种混合所有制经济,还有近年来兴起的劳动者社会保障基金等社会财产组织形式。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也逐步多样化,国有企业通过以公司制改组为核心的企业制度改革,实现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中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减少,混合所有制经济大量增加,并逐步成为主导形式。与此同时,混合所有制自身的具体组织形式也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非公经济得到迅速发展。30年来,非公经济获得大发展。从数量看,2007年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为2741.5万户,私营企业551.3万家,分别比1992年增长0.8倍和39.1倍。在规模以上工业中,非公企业数量达30.3万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90%。其中,私营企业达到177080个,占企业总数的52.6%;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达到67456个,占企业总数的20%。从创造的产值看,2007年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业总产值所占比重为68%。其中,私营企业占23.2%,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1.5%。从就业看,2007年,城镇国有和集体单位从业人员仅占全部城镇从业人员的24.3%,而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城镇从业人员几乎全部集中在公有制企业。

    七、城乡结构实现了从城乡分割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转变

    改革开放前,由于传统的计划体制和严格的户籍制度的藩篱,城乡之间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工农业产品不能平等交易,城乡之间处于严格的分割状况。

    改革开放以后,城乡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一方面,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小城镇建设的加速推进和户籍管理制度和改革,促进了城乡经济相互交融和工农业产品交换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打破了城乡间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市场的隔离,为解决城乡分割,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机制的逐步形成,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发挥了重要作用。

    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改革开放前,由于人口就业压力巨大、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面的现实国情,城镇化进程缓慢。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经济,尤其是大城市、城市群在社会经济中的影响力逐步扩大,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1949-2007年,城市数量由132个发展到655个,其中,辖区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城市由3个增加至36个;100-200万人口的城市由7个增加至64个;50-100万人口的城市由6个增加至118个,50万人口以下的中小城市由134个增加至418个。城市人口比重明显上升。大量的乡村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1950-2008年,全国人口增长了1.45倍,而城镇人口增长了9.52倍,乡村人口仅增长了49.0%。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1949年的10.6%上升到2008年的45.7%,上升了35.0个百分点,年平均上升0.59个百分点。乡村人口所占比重由89.4%下降到54.3%。三是小城镇发展呈现新局面。1978年全国建制镇2173个,2008年达19249个。小城镇的快速发展,打破了城乡分割的体制,促进了城乡融合、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图10 1949-2007年城市数量(个)

    图11 1949-2008年城镇人口比重(%)

    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我国农村公路里程由1978年的59.6万公里增加到2008年的324.4万公里,增长了4.4倍。全国通公路的乡(镇)占全国乡(镇)总数的99.24%,通公路的建制村占全国建制村总数的92.86%。2007年,乡村办水电站发电能力1366.6万千瓦,是1978年的6.0倍;农村用电量5509.9亿千瓦小时,是1978年的21.8倍。2008年,通邮的行政村比重已达98.4%,比1983年提高1.9个百分点。电话机、移动电话和计算机等信息化设备在农村普及的速度明显加快。2008年农村固定电话年末用户达10881.0万户,是1978年的159.2倍,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达99.7%,平均每百户拥有电话机67.0部、移动电话96.1部、计算机5.4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形成,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正在逐步改变。

图12 1978-2008年农村公路及通信发展情况

图13 1978-2007年农村水电发展情况

    八、区域结构实现了从低水平不协调到各具优势、协调发展转变

    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为改变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工业基础薄弱、沿海与内地布局畸重畸轻的格局,同时鉴于当时特殊的国际国内政治环境的需要,我国工业布局着力由沿海向内地推进,主要强调“三线建设”,谋求改变生产力布局过度东倾的状况。

    改革开放后,按照“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充分利用东部优势,实现了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为逐步解决我国地区发展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90年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相继作出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内陆地区经济的加快发展,使地区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区域间共同繁荣、协调发展的局面已经形成。

    东部沿海地区得到长足发展,成为带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核心区和增长极。2008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54.3%,比1978年上升了10.9个百分点;全部工业总产值占全国64.1%,比1978年上升了14.2个百分点;进出口总额占全国87.7%,比1978年上升了13.3个百分点。在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东部地区在体制创新、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也走在全国的前列,对其他区域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示范和激励作用。

    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后劲勃发。近几年来,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接近或快于东部地区。从生产总值增速看,差距在逐步缩小。1999-2008年,中部地区GDP平均增长11.2%,西部地区增长11.4%,东北三省增长11.2%,东部地区增长12.3%。其中,2005-2008年,中部地区增长13.0%,西部地区增长13.3%,东北地区增长13.2%,东部地区增长13.3%。从投资、消费和进出口贸易增速看,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大多数指标增速已经接近或快于东部地区。1999-2008年,中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为22.5%,西部地区为21.7%,东北三省为23.6%,分别比东部地区增速高4.9、4.1和6.0个百分点。2008年中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比重为21.7%,比1999年提高4.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占21.3%,提高2.9个百分点;东北三省占11.2%,提高2.9个百分点。

图14 1999年以来中部、西部及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GDP增速差的变化

    区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强。全国已建立了上百个不同规模、不同层次、不同覆盖范围的区域合作组织。在区域合作框架下,企业的主体地位不断强化,政府间的沟通与协调逐步加强,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创新,整体上正在向宽领域、全方位的合作与相互开放阶段转变,合作的领域和重点已拓展到发展战略的相互对接、产业结构的整体布局、对外贸易政策和行动的统一安排、跨区域基础设施的共同规划与建设,乃至地区经济社会政策的相互协调等诸多方面。近年来,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规模逐年扩大,中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大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成效。

    总之,建国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在不断充实调整优化中明显升级,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高了经济增长的整体效益和国际竞争力。但同时也应看到,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结构性矛盾仍然非常突出,农业基础薄弱,工业素质不高,服务业发展滞后;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以及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格局尚未根本扭转等,结构调整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党的十五大提出结构调整是主线。我们要牢牢把握好结构调整这条主线,密切跟踪国际产业结构变化的新动向,努力推动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着力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以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加快结构调整,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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