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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从9月10日起老人和学生免费接种流感疫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10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从9月10日开始,北京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人和所有在校中小学生开始免费接种流感疫苗。此外,为了预防流感,5岁及以下儿童、非京籍的60岁以上老人等十类人群也建议自费进行接种。卫生部门还建议,将晨午检制度从现在的学校、幼儿园扩大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2009年的免费流感疫苗接种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31日,目前市卫生局已在全市设立了400多家流感疫苗接种门诊,各接种点将在早8时至晚6时为市民提供接种服务,节假日不休息。

  具有北京市居民身份证,年龄在60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1949年12月31日之前)的老年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医疗接种点统一接种。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接种。除这两类享受免费接种政策的人群外,市疾控中心还建议,5岁及以下儿童、准备在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怀孕的妇女、家中有小孩的家庭成员及护理人员等其他10类人群也要尽量自费接种。

  “为了预防普通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我们建议晨午检范围扩大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市疾控中心专家表示,对于甲型H1N1流感,季节性流感疫苗虽然不能直接产生保护性作用,然而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在预防季节性流感病毒感染及其所导致的并发症的同时,可降低季节性流感病毒和甲型H1N1流感病毒共同感染的概率。

  十类建议接种人群

  (1)5岁及以下儿童,尤其是2岁及以下的婴儿;

  (2)不具有北京市居民身份证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

  (3)心血管疾病(除高血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病、神经系统疾病、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代谢病等慢性病患者;

  (4)患有免疫抑制疾病的成人和儿童(包括药物或HIV感染引起的免疫抑制);

  (5)小于18岁青少年中长期接受阿司匹林治疗者;

  (6)长期居住在养老院和其他慢性病康复机构的人员;

  (7)准备在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怀孕的妇女;

  (8)养老院和其他慢性病康复机构的工作人员;

  (9)5岁及以下儿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其他流感高危人员的家庭成员及护理人员;

  (10)医疗卫生保健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人员,如售货员、公交系统司售人员、交通执法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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