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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要求各地做好甲型流感病人新农合报销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12日   来源:浙江日报

    浙江省卫生厅9月11日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甲型H1N1流感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省各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新农合报销工作。即日起,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人如果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可在新农合基金中报销;同时,将达菲、扎那米韦、连花清瘟胶囊3种药列入新农合乙类药报销范围,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根据9月10日国务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实际,浙江省9月11日要求各地继续积极主动、公开透明、科学有效地做好甲感防控工作。

    截至今天15时,浙江省甲型H1N1流感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42例,新增确诊病例47例,其中新增住院8例,居家治疗39例,住院及居家患者病情均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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