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至7月和2009年5月至7月,国家民委会同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民委、国家宗教局、国务院法制办对20个省(区、市)和12个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
为进一步推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9月上旬国家民委又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旅游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北京、上海、浙江、广东4省市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由国家民委专职委员李文亮、监督检查司司长刘万庆带队,组成2个检查组。检查组分别听取了4省市政府及统战、民族、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城管、旅游等相关部门的汇报,与少数民族人士进行了座谈,还深入机场、车站、旅馆等窗口单位开展了实地检查。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情况,重点检查严禁在出行、住宿、就业、招工等方面违反民族平等政策、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
从检查的情况看,4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对贯彻落实民族政策高度重视,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工作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检查组也提出了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