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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安交管部门集中整治行动效果明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16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按照公安部和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国庆安保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自8月10日至8月30日组织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了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此次统一行动以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和客运车辆驾驶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客运车辆运行过程中捡客、倒客现象明显减少,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客运车辆特大交通事故为工作目标。交警总队制订了加强企业源头监管、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活动、全面规范执勤执法工作等五项工作措施,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行动中,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共投入警力43,670人次、出动警车13,680台次、检查客运车辆145,632辆、查处客运违法行为9,709起,集中整治期间未发生客运重大交通事故。

    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公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隐患整治、超载客车卸客转运、打击站外组客等工作的责任和措施,集中解决客运企业车辆挂靠经营管理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全面排查工作,重点检查所有客运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采取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立即整改问题等措施,待隐患消除后方能上路营运,有效的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客运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各地组织交通民警进驻客运站场,通过组织客运车辆驾驶人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播放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录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广大客运驾驶人进行细致入微的安全教育。各地结合当地实际以及客运车辆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勤务安排,采取机关警力下沉,交叉互检等工作措施,解决警力不足、工作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把好客车出站关,在出城口、国省道收费站、城区主要公路设立交通安全服务站,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检,蹬车查看,收缴超员“小凳子”,防止超员客车出市(省)关,有效降低了客运车辆违法行为的发生。

    交警总队以此次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为契机,积极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公路客运车辆管理机制,积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鹤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运输主管部门、辖区各客运单位加强联系配合,积极建立定期通报客车信息制度,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以及客车及驾驶员变更定期通报,及时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不断完善公路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档案,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工作;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学整合、部署警力,对客运车辆整治坚持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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