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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党组书记王亚蔺就廉租房建设答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18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廉租住房制度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但是如何“把好事办好”,真正实现廉租住房的保障性呢?针对这个问题,西藏日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王亚蔺。

    记者:在廉租住房工程建设方面,我区有怎样的政策措施,保证“把好事办好”?

    王亚蔺:廉租房建设是一项涉及民生的重要工程。在建设和管理使用上,我们都必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制,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廉租住房的使用效率。

    具体而言,在廉租住房的工程建设的各环节,要坚持做到“一个确保两个绝不允许”,即确保工程质量,绝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绝不允许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廉租住房从设计到施工,都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在设计阶段,各级建设部门必须请专家因地制宜对房屋的套型进行总体设计,保证充分利用房屋空间,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和住房的使用率;在施工中,各级建设部门必须严格把关,地区(市)建设局对进场材料要进行现场检验,确认合格才能使用,同时,每道工序都必须进行分项验收,严格按照合同分期付款,确保资金使用率。

    记者: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建设部门如何对廉租住房进行管理?

    王亚蔺:在廉租住房的使用和管理方面,各级建设部门将在服务的基础上,对廉租住房进行监督和管理。最重要的是要强化工作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公示和腾退办法和机制,全面建立本地(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加强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同时,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个人诚信申报、要约审核、社区评议、媒体公示等制度,对家庭收支、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市)、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进行严惩。

    我区的廉租住房制度正在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中,通过各部门、各地(市)的努力和通力合作,一定会在具体的管理和使用中逐步完善,更贴近我区实际。

    记者: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现阶段我区的廉租住房存在一些什么问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王亚蔺:根据自治区“两房办”近期开展的专项检查情况看,由于廉租住房制度在我区刚推行不久,部分基层干部对廉租住房政策掌握不准确,理解不清,许多群众对廉租住房这项惠民政策了解不够。为此,现阶段在我区最需要的是对廉租住房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明确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的范围。自治区“两房办”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对本地县廉租住房有关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仅使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全面学习掌握有关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更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要强化廉租住房改革纪律,严格执行和细化廉租住房政策规定,严禁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保障对象,严禁将廉租住房作为干部职工周转房或者其他用房使用,严禁擅自跨阶段或擅自突破入住条件和标准安排入住,已经入住的必须限期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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