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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行"开门立法" 公众可参与政府立法全过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20日   来源:湖南日报

    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正成为湖南省政府立法工作的主线。日前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湖南省将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让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全过程,使公众参与逐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去年以来,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创新、建设“两型社会”、推进“一化三基”战略、改善和保障民生等方面,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已办理完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37件。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11件,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8件。为增加立法工作公众参与度,省政府法制办召开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实行“开门立法”,“公推公选”立法项目,其中7项群众立法建议被采纳,使公众直接参与立法计划编制、选择立法项目成为现实。

    湖南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称,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该办将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实行“公推公选”,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并作为选择立法项目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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