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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赴首都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巡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24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国庆、中秋两节即将来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安定的节日,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国庆假期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为了解和掌握节前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督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工作,9月24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彭森副主任带队赴首都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进行了巡查。

    彭森副主任一行每到一处都与商贩和售货员亲切交谈,并悉心听取购物群众的意见,详细了解了节日市场的供应、价格等情况。在北京润得立综合市场和西单商场,彭森同志边走边听取市场、商场负责同志的有关情况汇报。巡查情况表明,节日前的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商品标价清楚,促销活动规范。彭森同志对稳定价格,做好两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水平。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要求,制定调控预案,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货源、加强调运,促进品种、结构、地区平衡,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要加强监测预警,把握市场价格动态。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价格水平和变动情况的监测。重点监测粮油、肉禽蛋菜奶、交通运输、旅游等价格波动情况,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价格异动工作方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三要加强市场监管,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整治旅游服务、公园景点、停车收费、交通运输、民用液化气等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家电下乡、农村医疗等涉农价格秩序,继续深入整顿商品过度包装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乱加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查处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要加强社会监督,营造和谐价格环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严格值班纪律。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价格矛盾。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曝光典型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诚信经营,营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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