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日前,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法制办、银监会、国家邮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针对目前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以及通过邮政信箱、快递服务等渠道销售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特点,决定由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