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中国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在58届执理会发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21日   来源:外交部网站

中国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张军大使在第58届执理会上的发言
(2009年10月13日,海牙)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欢迎您再次主持执理会。中国代表团将与您及其他代表团充分合作,顺利完成本届会议各项议程。

    我要感谢总干事菲尔特阁下所作的全面报告,并对总干事及其领导下的技术秘书处在推进《禁化武公约》实施方面的重要贡献表示赞赏。我完全赞同古巴大使Oscar de los Reyes Ramos阁下代表不结盟和中国所做的发言。

    主席先生,

    本次执理会是年内最后一届,除审议化武销毁及2010年工作计划和预算等重要议题外,还肩负向缔约国大会推选新总干事人选的历史重任。下面,我愿结合相关议题阐述中方立场:

    一、按期、彻底销毁化武攸关化武裁军这一《公约》核心目标,是禁化武组织最优先和最紧迫的任务。《公约》生效以来,化武销毁取得长足进展,化武拥有国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值得肯定。但令人担忧的是,随着2012年这一最终时限日趋临近,有的化武拥有国提出新的延期申请,有的启动销毁面临重重困难,有的在按期完成销毁方面面临更为严峻复杂的挑战。如何妥善应对上述挑战,着力避免或减少其对《公约》权威和有效实施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既是全体缔约国共同努力的方向,更是有关化武拥有国义不容辞的责任。中方认为,当前的工作重点仍是敦促所有化武国切实增强紧迫感,克服困难,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销毁按期完成。

    二、尽快彻底消除日本遗弃在华化武危害,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是《公约》的核心任务和基本安全保障。《公约》生效已十二载,日遗化武的销毁进程仍迟迟难以启动,人员伤亡时有发生,生态环境长时间遭受破坏和污染,其现实威胁远远超出库存的现实化武。就在不久前,日遗化武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日遗化武处理工作迟滞已经成为《公约》实施中的严重缺憾,长此下去,必将对《公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造成消极影响。销毁刻不容缓。中方不否认相关工作取得的成果,但更对销毁无任何实质性进展表示严重关切。中方敦促日方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切实履行义务,进一步加大投入,尽早启动并按期完成销毁。中方积极评价并继续支持技秘处在处理日遗化武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

    三、核查资源的分配直接涉及《公约》相关规定的全面、有效、准确和平衡实施,各国应严格遵循《公约》要求和大会相关决定,本着严肃和负责任的态度寻求解决办法。第13届缔约国大会期间,各方围绕工业视察资源分配问题进行了艰苦磋商和反复协调方达成一致,并在相关决议(C-13/DEC.5)中明确,第六条视察次数问题应当在工业问题磋商范围内讨论,并由缔约国考虑预算和其他相关因素作为政策事项予以商定;2009年的第六条视察次数是例外安排,不构成先例。上述妥协来之不易,大会的决议必须予以尊重和遵守。令人遗憾的是,工业问题、特别是“其他化学品生产设施”(OCPF)问题的磋商或难以开展,或未取得任何进展。在此情况下,明年预算草案中再次建议增加工业视察总数,而且完全集中在OCPF。中方认为,上述增长及分配缺乏充分、合理的依据,也难以让人信服,更不符合大会决议精神。中方希望各方遵守《公约》关于各类设施风险度的规定,遵循上述大会决议,协商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

    主席先生,

    总干事选举是本届执理会的重要议题。各方均对执理会顺利完成推出最佳人选的使命寄予厚望。在您的积极引导下,选举进程正按“路线图”稳步推进。中方对您在会间所做大量工作表示赞赏,并将继续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中方希望本届执理会继续秉承公开、透明和民主的原则,凝聚共识,通过协商一致推出得到广泛拥护的人选。同时,中方希望在新的总干事就职前,成员国继续支持菲尔特总干事的工作,确保技秘处各项工作在过渡期间内的连续性。

    谢谢主席先生。

 
 
 相关链接
· 中国代表呼吁化学武器拥有国应如期完成销毁工作
· 齐齐哈尔毒气泄漏事件排除日军遗弃化学武器可能
· 4月29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
· 1月13日:中国签署《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