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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五类重点人群10月21日起接种甲型流感疫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21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10月21日起至12月31日,北京市未接种过甲流疫苗的中小学生及教职工,一线医疗、公共卫生专业人员,铁路、民航、交通、检疫等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国家重要公共机构公务员,北京市户籍的60岁以上老人等5类重点人群将开始接种甲流疫苗。

  北京市卫生局10月2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急接种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本次甲流疫苗的应急接种单位将由各区县卫生局在现有全市季节性流感接种单位基础上,指定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并对指定接种单位的接种人员开展相关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接种时,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北京市户籍的60岁以上老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在居住地附近的指定接种单位接种。

  甲流疫苗接种要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对无禁忌症的对象知情同意后方可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时,要安排至少两名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治,同时严格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

  据了解,疫苗接种后的常见疼痛、红、肿、瘙痒、发热、头晕、疲劳乏力、腹痛、关节疼痛等局部和全身不良反应以轻度为主,多发生在接种后24小时内。为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接种安全,市卫生局同时启动了接种工作紧急叫停机制。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率高于预期或呈明显聚集性分布;出现格林巴利综合症及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患;出现死亡、残疾等严重事件;发生群体性反应或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等任意情形之一,要立即暂停疫苗接种。

  此外,区县卫生局应立即组织由流行病学、免疫规划、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临床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资料进行调查论证。对于不能排除疫苗质量问题,或异常反应发生率明显高于预期,或无法做出结论的,应向市卫生局提出叫停接种的建议,并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对于认定为预防接种实施差错及偶合症或心因性反应的,应及时撤消暂停,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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