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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23日   来源:司法部网站

    通过20多年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人们的法律素质、法治观念发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变化,对法制宣传教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水平。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10月22日在此间召开的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对象和单位的特点,确定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五五”普法以来,各地、各部门不断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断拓宽,影响力和感染力明显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法制宣传教育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

    张苏军指出,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的法治发展水平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相当的差距。法治在一些领导和群众心目中缺乏应有的权威;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然没有真正树立法治精神,仍然把法律视为管理、约束群众的工具和手段,不习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依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约束行为;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知法犯法、贪赃枉法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群众信权不信法,人治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依法办事还没有成为公民自觉自主的行为,还没有成为公民内在的行为准则,法制宣传教育任重道远。

    张苏军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加强宪法教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努力养成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行为习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中,不断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

    张苏军要求,要把关注民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以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为目标,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医疗改革等社会热点和矛盾多发领域的法制宣传,大力提倡和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座谈会上,中直机关工委等13家单位分别交流了“五五”普法以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明年将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主持会议,贵州省政府副秘书长吴跃、贵州省司法厅厅长刘伟和近50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普法办负责人出席了会议。(记者 阎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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