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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出台进一步支持海西文化建设的系列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31日   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从第二届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意见》,文化部近日出台进一步支持海西文化建设的系列措施。

    参加文博会的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表示,文化部将在艺术生产创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对台对外交流等方面加大对福建的支持力度。

    据介绍,文化部将继续加强对福建省舞台艺术创作的指导和帮助,提高福建在“文华奖”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重大文化工程中的艺术水准。同时,加强对福建地方戏曲的研究,促进其继承和发展。

    在安排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时,文化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对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县和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给予适当倾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福建省面积未达标的县级两馆维修改造给予资金补助。争取将福建省纳入“十二五”期间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央财政资金奖励范围。

    文化部拟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费,支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积极争取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福建省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支持建设“海峡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与工作协调,以推进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建设。

    对已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南音、妈祖信俗,以及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中国木拱廊桥传统营造技艺,文化部将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在中央补助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的安排上予以重点支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持福建省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加大对福建动漫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指导海峡西岸经济区专、精、特、新文化企业的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及相关方面平台建设。

    文化部将与福建省共同努力,充分利用妈祖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等资源,打造一系列有影响、成规模的重点品牌。继续支持福建省举办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闽台对渡文化节等涉台交流活动,提升层次;继续与福建省共同打造“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对台文化交流品牌,促进两岸文化交流与产业合作,把福建打造成为重要的对台文化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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