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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创业享受免收5年工商费等优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31日   来源:河南日报

    10月29日,记者从河南省工商局获悉,河南省出台措施,全力支持库区移民创业。今后,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创业将享受系列优惠,包括免收5年工商费用、试营业免收费等。

    省工商局规定,库区移民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各类企业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登记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吸纳库区移民就业人员超过企业人数30%的企业,开业、变更登记时免收注册登记费;在移民安置区申办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5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库区移民从事个体经营的(涉及前置审批项目除外),允许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12个月的临时营业执照,试营业期间,免收各种费用。

    此外,库区移民在当地乡镇政府划定区域内从事无须审批的个体经营活动,经营场所可登记为流动经营的区域,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据悉,省工商系统还组织移民积极兴办专业合作社,在移民中开展经纪人培训,重点培训粮食、水果、蔬菜、土特产经纪人,活跃当地市场,为库区移民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记者芦瑞 通讯员何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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