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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11月开始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条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01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11月1日正式实施。30日,湖南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作全面动员和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副省长徐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湖南省大力整顿、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状况不断改善。但以前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对流通领域监管规定得不够具体和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定,并于今年7月31日审议通过了《条例》。据悉,这是湖南省第一部规范药品监管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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