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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发布《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09日   来源:林业局网站

    11月6日,国家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赋予林业的任务,《林业行动计划》确定了5项基本原则、3个阶段性目标,实施22项主要行动,指导各级林业部门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林业行动计划》规定的5项基本原则是:坚持林业发展目标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相结合,坚持扩大森林面积和提高森林质量相结合,坚持增加碳汇和控制排放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减缓与适应相结合。3个阶段性目标是:到2010年,年均造林育林面积400万公顷以上,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0%,森林蓄积量达到132亿立方米,全国森林碳汇能力得到较大增长;到2020年,年均造林育林面积500万公顷以上,全国森林覆盖率增加到23%,森林蓄积量达到140亿立方米,森林碳汇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到2050年,比2020年净增森林面积47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森林碳汇能力保持相对稳定。

    《林业行动计划》规定实施的22项主要行动,包括林业减缓气候变化的15项行动和林业适应气候变化的7项行动。

    林业减缓气候变化的15项行动是: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实施重点工程造林,加快珍贵树种用材林培育,实施能源林培育和加工利用一体化项目,实施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扩大封山育林面积,加强森林资源采伐管理,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提高林业执法能力,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高森林病虫鼠兔危害的防控能力,合理开发和利用生物质材料,加强木材高效循环利用,开展重要湿地的抢救性保护与恢复,开展农牧渔业可持续利用示范。

    林业适应气候变化的7项行动是:提高人工林生态系统的适应性,建立典型森林物种自然保护区,加大重点物种保护力度,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荒漠化地区的植被保护,加强湿地保护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区网络。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2007年6月发布实施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把林业纳入我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2009年6月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指出,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胡锦涛主席2007年9月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宣布,2010年我国森林覆盖率将提高到20%,并倡议建立“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2009年9月,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又提出大力增加森林资源,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

    按照《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要求,国家林业局从2007年7月开始,组织专门力量,用两年多时间,研究编制了《林业行动计划》。 

《林业产业振兴规划》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精神,按照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确保林业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并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规划》全文见中国林业新闻网)。

    一、规划编制背景

    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首先加快林业发展。林业产业是现代林业三大体系之一,是符合循环经济理论发展的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和十分特殊的作用。发展林业产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现实需要。林业产业的科学发展是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生态体系是发达的产业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发达的产业体系既为建立完善的生态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提供重要的支撑和保障,又能通过提供丰富的物质产品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不断增强自身实力、聚集再发展能力的必然途径。

    近年来,我国林业产业发展速度很快,已成为世界林产品生产、加工、消费和进出口大国,2008年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719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特别是以人造板、木地板和家具等为主的木材加工业产品,出口增长较快,几乎占欧美国家同类产品市场的半壁江山。这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对我国林业产业特别是木材加工工业冲击是巨大的。造成这种情况的直接原因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经济体受金融危机影响,其建筑和房地产市场严重萎缩,从而导致我国林产品出口的不断下滑。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我国林业产业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生产力布局严重不合理,原料培育与加工业扩张脱节、企业生产规模参差不齐、科技含量低、经营机制和政策体系不完善等。目前,我国出口林产品大部分是贴牌产品,主要是山东、江苏、河北、浙江等省中小企业生产出来的,其技术含量、产品质量和品牌竞争力十分低下,不仅制约着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更难以经受外部经济环境的冲击。

    二、当前林业产业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虽有回暖迹象,但林业产业发展的形势仍较为严峻。一是我国林产品出口市场萎缩,出口增长大幅回落,全国林产品出口持续下滑,2009年前三季度全国主要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450.32亿美元,同比下降6.47%,其中,出口总额为243.79亿美元,同比下降8.91%;进口总额为206.53亿美元,同比下降3.4%。二是原材料与产品价格陡降,人造板生产用的木材原料价格下降了15-25%,导致森林资源培育者的积极性严重受挫,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生一定影响,森林资源发展和生态建设阻滞,人造板、林果等产品价格受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大幅下降,已经导致浙江、山东、江苏、河北等人造板生产大省和林果及加工业大省的林产品大量积压。三是国内木材销售受到剧烈冲击,产品积压严重。东北、内蒙古四大国有林区木材产销率为38%,每立方米木材售价降低幅度为100-150元左右;福建、广西、贵州商品木材大量压库,仅福建即达91万立方米。四是林业企业大量停车限产、关门倒闭,导致生产人员大量失业,仅浙江、山东、江苏、河北4省的6个林业产业比较发达的县就减少就业人数300万左右,加剧了农民工返乡潮和城乡就业压力。

    多年来,林业产业发展迅速,但积淀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一是林业产业的森林资源支撑较弱,原料林基地建设缓慢,质量不高,效益较差,人造板原料林基地的保障程度不到30%;二是林业产业的整体素质不高,经济增长方式粗放,2008年林业的科技贡献率只有39.1%;三是林产品科技含量低、品牌意识薄弱,我国林产品国际知名品牌寥寥无几;四是林业机械制造业水平总体落后,高端林产品的加工机械主要依赖进口;五是林产品低端化、落后产能庞大的问题长期存在,尤其是人造板质量参差不齐,总体质量不高。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提出了林业产业调整和振兴的目标,即,林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产业面不断扩大,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应用领域不断拓宽,进出口贸易稳定发展,为拉动内需、促进增长、增加就业、满足国计民生对林产品需求发挥更大的作用。到2012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2.26万亿元,林产品国际贸易总量达到900亿美元以上,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占林业产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达到50%和18%以上,就业人口增长到5700万人以上,年均进口境外木材资源稳定在1.6亿立方米以上。

    《规划》明确了本次林业产业调整振兴的方向和重点为受金融危机冲击最严重的人造板等木材工业及其相关产业,确定了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稳定开拓国际市场、全面提升行业形象和产品质量、促进林业产业升级、有效利用境内外森林资源、增加国内林产品后备资源储备、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等第三产业等7项主要任务。

    《规划》要求加强对林业产业的扶持,明确了4大类扶持政策。即,一是加大国家对林业产业振兴资金扶持力度,主要包括中央财政对造林优质种苗补贴、对油茶林基地建设给予扶持;对林业龙头企业和各类经济实体贷款、国有和集体林场(苗圃)和国有森工企业的多种经营贷款、森林生态旅游、农户和林业职工从事林业产业的贷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对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境外林业合作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予以支持;从2009年7月1日起,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由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20%降至10%以下;地方财政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林业产业振兴资金扶持力度。二是扩大林业信贷扶持政策,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及中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合理确定林业贷款的期限,给予优惠利率,优化审贷程序,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符合条件的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和林区业绩好、资信优良的中小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类金融工具,募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鼓励林区外的各类经济组织以多种形式投资基础性林业项目,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资基金投资林业种植等产业,支持组建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等。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森林保险体系,主要包括各地要把森林保险纳入农业保险统筹安排,通过保费补贴等必要的政策手段引导保险公司、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农积极参与森林保险,扩大森林投保面积。各地可设立森林保险补偿基金,建立统一的基本森林保险制度;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展森林保险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四是建立和完善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加大科技推广示范支持,建立健全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

    四、《规划》的主要特点

    一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规划》的实施期限为2010~2012年,主要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林业产业振兴作出的部署和指导。

    二是《规划》明确提出林业产业发展要将扩大内需作为基点。千方百计扩大国内林产品消费市场,拉动国内消费需求;同时要求在符合WTO规则的前提下,稳定和拓展国际市场。

    三是《规划》提出要着力转变林业产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林业进程,必然要求林业产业的发展要加快向集约化方式转变,不能单靠规模,而是更要着力于结构优化、水平提高。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产业的现实需求,也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后危机时代的内在需要,在国际市场的压力下,要积极推动林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林业产业结构升级。

    四是《规划》的出台,体现了部门联动实施组合拳才能有效调整和振兴林业产业,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植产业的基本要求,也体现了政府对弱质产业扶持的特殊需求。此前,我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出台了《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林计发〔2007〕173号),财政部和我局出台了《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291号),中国人民银行和我局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09〕170号),财政部和商务部出台了《关于做好2008年度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09〕95号),这些举措配套实施,为林业产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支撑。

    五是林业产业本身也是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加速发展林业产业,挖掘林业产业内涵,拓宽发展领域,是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方面。

    六是发展林业产业有利于更多地增加农民就业、增收致富,并引导调动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培植森林资源,增加物质产品、生态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充分挖掘林业的多功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我们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我国林业产业必将渡过难关、步入又好又快发展新阶段,实现由林业产业大国向林业产业强国的历史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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