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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09年起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统一提至6万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13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09年起,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封顶线统一提高至6万元;明年将全面推行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补偿;再过不久,即使在省内异地看病,参合农民有望在出院日就能在医院报销住院费。这是11月12日湖南省卫生厅传出的消息。

    省新农合协调领导小组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提高湖南省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

    今年5月召开的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曾经提出到2011年,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可达到6万元。《意见》将这一进程大大提前,明确从今年开始,湖南省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即从原来规定的不低于3万元统一提高至6万元;今年底,各县市区应结合基金使用情况,对参合农民住院补助已达到原封顶线以外的医药费用,按最高不超过6万元的封顶限额给予二次补偿。各地还将根据住院统筹基金增量和基金运行情况,进一步提高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原则上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8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65%;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55%。

    2009年,湖南省在湘潭、宜章等58个县、市、区试点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补偿,参合农民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即可享受门诊医疗费用报销。2010年,湖南省将全面推行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政策。《意见》要求,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普通门诊统筹补偿办法,合理设定补助封顶线,分级确定补助比例和单次处方限额。

    为进一步方便外出务工参合农民在省内异地住院补偿,湖南省将加强县市区相互间补偿政策的协调,探索建立异地即时补偿结算机制。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工作将于明年全面展开,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即付即补”结算机制和管理办法,实现省、市、县3级新农合信息管理互联互通,建立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即时报销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另外,为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就医,《意见》指出,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制定住院费用总额分段的报销比例,适当降低低费用段的报销比例,提高高费用段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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