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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进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稳定就业促进和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20日   来源:天津日报

推进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稳定就业 促进和谐
天津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成效显著

    19日,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办公室获悉,天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立足服务企业发展,立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为助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环境。截至目前,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成效显著,全市共命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420家,覆盖职工74.3万人,其中,3A级144家,2A级233家,A级2043家。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是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工程。这几年,天津市社会保障部门和市劳动关系三方组织,把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国家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和谐园区创建活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做好金融危机特殊时期劳动关系稳定工作。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天津市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不利因素增加。面对困难和压力,市委、市政府及时制定出台了保企业稳岗位的10项措施和8条政策,累计为受金融危机影响的329户困难企业,兑现补贴1.55亿元,稳定12.2万个就业岗位;社会保险为企业减负14亿元,涉及职工185万人。这些措施对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劳动关系和谐是创建和谐企业的主要标志。2006年以来,全市各类企业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树立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形成企业学有榜样、做有标准、效果能检验的局面。今年,各级政府部门按照“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要求,以“稳定就业,共担责任”为主题,进一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出了“百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示范活动,市总工会在全市各类企业开展了工会、职工与企业三方“共同约定”行动,推动企业与职工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渡难关。活动的广泛开展,为全市应对金融危机、克服暂时困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积极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劳动合同是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权益的主要契约,是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国家从2006年开始,全面推行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到去年底天津市落实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取得成效明显,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今年,国家开展了新一轮的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天津市加大推进力度,目前全市劳动合同新签28.69万人,同比增幅19.94%。4416家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覆盖148万名职工。(记者 张鸣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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