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辽宁省卫生厅通知:轻症甲流患者可安排居家休息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01日   来源:辽宁日报

    为应对辽宁省甲型H1N1流感的疫情形势,11月29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早期医疗救治工作,以减少重症患者数量。

    辽宁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发热门诊中发热诊室及隔离观察室的建设,确保医疗工作流程合理;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要在原发热病人分诊点的基础上设立通风条件好、相对独立的发热诊室,以满足有发热等流感症状患者的诊治、分流及转诊工作;同时,发热门诊及发热诊室要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相关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发热门诊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的发热诊室要按照早检查、早识别、早用药、早治疗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对于非高危人群、临床症状轻且病情趋于自限的病例可安排居家休息,同时要做好病情的反馈及登记工作;对于临床症状较重或伴有相关基础疾病的甲型H1N1流感重症患者应及时分流转诊到规定的定点医院治疗。

 
 
 相关链接
· 辽宁印发实施意见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农保试点
· 辽宁解就业难题 23.3万名零就业家庭人员全就业
· 辽宁:2012年所有乡镇都有邮政服务“三农”网点
· 辽宁电网500千伏中南部环网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
· 辽宁红沿河核电站一期建设工程取得重要进展
· 辽宁采取"四集中"办法治疗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