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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就居民水价调整回答记者提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02日   来源:北京日报

    12月1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居民水价调整听证方案要点,同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本次居民水价调整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据水务部门介绍,北京市属于水资源紧缺城市,水资源问题是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这是本次居民水价调整的主要背景,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北京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于300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8,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警戒线。二是近10年来,北京地区连续9年干旱,年平均降水量仅为450毫米,相当于多年平均降水量的77%,低于北京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585毫米,也低于全国其他主要城市年平均降水量。三是北京周边河北、天津等省市属于严重缺水地区,外调水源相对紧张。四是北京市地下水长期处于超采状态,地下水位持续下降。9月底全市平原区地下水埋深,比去年同期下降1米。五是市区自来水供水量逐年增加,2009年7月3日市区自来水供水量达到278.8万立方米,接近295万立方米/日的供水能力极限,创首都百年供水史的最高。六是北京市污水处理力度逐年加大,并逐步把污水处理厂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为再生水厂。截至2008年底,本年再生水使用量已达6.2亿立方米。到2012年,城区污水处理厂将全部改造成再生水厂,全市再生水利用率将由2008年的57%提高到80%,再生水资源化利用还有一定潜力。

    记者:本次水价调整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价格机制是影响资源利用方式和利用效率的重要因素。按照国家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要求,针对当前首都水资源形势,北京市要积极建立和完善以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是水价调整有利于促进首都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北京市属于资源性缺水城市,城市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也带动水资源需求的快速增长,近年来水资源紧张状况日益显著,供需失衡矛盾比较突出。首都水资源供需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约用水方式,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建设道路。近10年来,北京市逐步调整用水价格,居民年人均用水量明显下降,农业用水总量大幅减少,工业再生水使用量增加,有效地保证了全市水资源供需平衡,水资源节约效果十分突出。实践证明,推进水价改革,形成既充分体现北京市水资源稀缺程度、符合水资源供需状况,又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和社会公平的用水价格,是促进北京市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

    二是水价调整有利于促进污水资源化和再利用。随着城市发展,社会对环境要求不断提高,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大再生水利用率、加快污泥处置和治理,对美化城市环境,保障城市有序运行和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适当提高污水处理价格,加快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和投入,是改善城市水环境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政府、企业不断加大对排水行业的投入力度,5年内先后投资41.6亿元,新建污水处理厂5座、再生水厂10座,新建更新改造污水管网300公里,再生水利用管网600公里,基本形成了覆盖中心城区的污水收集和处理体系,市区污水处理率由56%提高到93%,再生水使用量达到6.2亿立方米/年,城市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按照规划,北京市2012年将全面实现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四类水质标准,可以直接用于工业企业等,污水处理标准提升将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强化污水资源化功能,同时还有利于控制污染排放总量,美化优化城市生态环境。

    三是水价调整有利于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行业发展。水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自来水水质与社会发展和市民健康关系密切。保持自来水供应安全和水质长期稳定,必须加大建设和改造力度,实施原水供应、制水工艺、输配管网等多环节、多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改造,提高处理工艺水平及管网设施标准。为此,北京市未来5至6年,将投资136亿元新建2座水厂并新建、改造自来水输配管网,投资121亿元新建污泥处置设施4座、完成城区约500公里排水管网的建设和更新改造。适当调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有利于促进供排水企业的持续发展,保障城市供水的长期稳定和安全。

    记者:本次水价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 本次水价调整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批复的《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以及国家资源价格改革的统一部署。本次调整水价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和完善北京市水价形成机制。按照国家资源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用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运用价格机制加大污水处理力度。本次上调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提高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再生水生产能力和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落实“绿色北京”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2012年城区污水处理厂全部改造成再生水厂,实行每立方米1元的再生水低价政策,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三是运用价格机制促进节约用水。本次上调的水资源费全部用于建立北京市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用于全市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节水技术和器具的研究推广、节水工程投入和节水项目奖励等方面,支持和鼓励节约型、环保型的生产、生活模式,促进全市水资源节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记者:为什么本次调价只调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答:本次调价只上调了水价构成中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而没有调整自来水生产环节和原水工程环节的价格,主要考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家水价改革的统一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89号)明确要求,要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根据水资源紧缺程度,逐步提高征收标准,要优先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应加大水资源费调整力度,以限制地下水过度开采,促进再生水的利用。

    二是北京市水资源形势的客观要求。从理论上讲,资源价值是由其稀缺性决定的。因此本次调整水资源费的主要目的就是针对当前首都水资源形势,建立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

    三是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力度的现实需要。根据首都城市的功能定位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北京市提出建设“绿色北京”的目标,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加大污水处理力度,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优化美化城市生态环境。近年来,北京市污水处理力度逐年加大,污水处理率、再生水利用率逐年上升,污水处理的标准也逐年提高,同时还把污泥的无害化处理提到重要日程,需要适时、适度地调整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四是自来水生产等公用行业需要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公用行业成本需要建立约束机制。城市自来水生产加工企业作为公用事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其经营成本需要经过认真审核,并不是亏损就要提价,也不是亏损多少就要提价多少,必须剔除不合理的成本增加,如工资增长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部分、不合理的管理费用等等,都不应该属于政府定价的成本之中,需要建立公开、透明、严格的成本约束机制。

    五是社会各方面承受力的综合考虑。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近几年来,北京市自来水生产环节主营业务严重亏损,但是如果通过价格来解决自来水企业的亏损问题,势必会大幅提高终端用水价格,加重社会各方面的负担,影响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因此,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本次调价不再调整自来水生产环节的价格,企业亏损主要通过企业加强管理,行业体制改革以及政府投入等多种方式来解决,最大限度地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记者:本次水价调整有什么特点?

    答:价格机制是影响水资源利用方式和利用效率的重要因素,北京市作为水资源稀缺城市,要积极建立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同时,为确保水价调整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积极作用,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水价调整受到影响,确保全市生产生活的正常有序,本次水价调整的同时还同步出台一些有效的配套措施。

    一是建立低保人员的直补机制。北京市水价调整后,在现有低保人员补助及应急救助政策基础上,对低保人员的用水增支,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每户每月10立方米的平均用水量和实际调价标准给予补贴。水价补贴通过现行低保补助渠道,及时发放到低保人员手中,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水价上调而降低。

    二是建立对供排水行业的成本约束机制。本次调价虽然没有调整自来水加工企业的价格,但仍要建立针对公共行业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将专门研究完善企业成本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供排水企业的成本监审。对企业经营成本合理性、费用开支标准、工资水平等重要指标进行严格考核管理,对调价企业进行定期成本监审,适时公开成本监审结果,增加企业成本情况透明度,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建立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为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发挥价格机制对需求的调节作用,本次上调的水资源费全部用于建立北京市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用于全市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节水技术和器具的研究推广、节水工程投入和节水项目奖励等方面,支持和鼓励节约型、环保型的生产、生活模式,促进全市水资源节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四是加大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力度。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本次上调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提高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再生水生产能力和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为继续鼓励再生水使用,北京市继续保持再生水价格1.00元/立方米不变。同时切实落实“绿色北京”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2012年城区污水处理厂全部改造成再生水厂,全市再生水利用率由2008年的57%提高到80%。

    五是全面提高供排水行业服务水平。加强企业内部运行管理,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和标准成本管理,严格控制和努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道施工质量,落实管网巡检制度,减少水量输配损失。推广使用智能型磁卡式水表,完善网上交费、电话交费、自助机等多种交费方式,方便居民交纳水费。更新改造水处理工艺和设施,不断提高自来水水质,确保水质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保证居民用水安全。

    记者:如何对自来水等企业进行成本约束?

    答:本次调价虽然没有调整自来水加工企业的价格,但仍要建立针对公共行业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自来水行业的监督管理。

    一是建立成本约束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供排水企业的成本监管,对企业经营成本合理性、费用开支标准、工资水平等重要指标进行严格考核管理,对调价企业进行定期成本监审,适时公开成本监审结果,增加企业成本情况透明度,防止企业成本不合理上涨而增加社会负担。

    二是加强企业内部运行管理。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和标准成本管理,严格控制和努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道施工质量,落实管网巡检制度,减少水量输配损失,切实降低管网漏损率和产销差率。

    三是提高企业服务水平。推广使用智能型磁卡式水表,完善网上交费、电话交费、自助机等多种交费方式,方便居民交纳水费。更新改造水处理工艺和设施,不断提高自来水水质,确保水质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保证居民用水安全,避免因加强成本约束而降低服务质量和水质标准。

    四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针对公用行业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企业运营各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促使企业认真接受审计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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