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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谈"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和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25日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
就国办发15号文件接受记者访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国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继续将这一活动推向深入。为此,《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就开展此项活动的有关背景、重点工作和措施,专题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

(一)

    记者:今年安全生产的主题仍是去年提出的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请您介绍一下今年开展此项活动的相关背景、意义。

    黄毅:之所以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提出继续深入开展此项活动,我想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今年需要继续巩固和发展。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推进“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这主要表现为: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出现“三个较大幅度下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绝大多数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这表明国务院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抓得准,措施对路,今年需要继续加大力度,乘势而上,巩固和发展活动成果。二是在去年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尚需紧抓不放,进一步强化措施,推进解决。当前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去年全国有83196人在各类事故中丧生,发生了5起特别重大事故。事故中所暴露出来的及在活动开展中所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不严不实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比较突出。因此,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在研究部署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时,决定把“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务求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三是随着我国经济形势回升向好,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日趋活跃,煤电油运也呈现持续紧张态势,这些都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安全生产年”作为一个目标要求,以及活动中所突出的重点工作,在社会上已形成共识,需要继续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参与推动作用,把此项活动推向深入。在这里,我们也希望各新闻媒体继续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舆论氛围,共同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意义重大。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通知》提出要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今年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要继续下降,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据此,国务院安委会向各省级政府下达了今年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因此,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对于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目标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记者:请介绍一下今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需要把握的重点。

    黄毅:《通知》在对今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中提出了这么几个关键词:“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并要求以此为重点,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这就是今年活动中要始终把握的工作重点。

    “预防为主”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内容。这既是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也是生产安全事故血的教训。《通知》重申预防为主,并将其作为重点在总体要求中提出来,目的就是要求高度重视预防工作,强化事前预防,完善事故防范工作机制,把预防事故发生的各项工作做到前面,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加强监管”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各级相关部门的职责。搞好安全生产,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针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该整未整,应关未关,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备设施等,都需要通过强化监管措施予以推进解决。

    “落实责任”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目前,我国对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从国家到地方,从综合监管部门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建设、运输等企业和单位,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问题出在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上。2009年全国有29880人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责任追究处理。如果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在各行业领域、各个环节、各个岗位都能得到落实,不留死角,把工作做扎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一定会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一定会持续稳定好转,当然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受到责任追究。

(三)

    记者:《通知》在部署“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要求时,明确了一些安全生产制度,这些制度有什么特点?

    黄毅:《通知》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特别注重制度建设。《通知》在“三个突出”、“三个加强”的具体要求上,比较明显的特点是具有制度和措施的创新性。

    《通知》新设立的安全生产制度有7项:事故隐患整改评价制度、企业绩效工资中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的分配制度、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和例会制度、职工就业准入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通知》新制定的措施有8项: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承担安全管理指导职责,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把安全生产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推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制定实施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保障能力建设规划;在高危行业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活动;建立国家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试点;研究推广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和技术。

    在此基础上,《通知》还对一些现行的重要制度进了重申和强调:一是需要进一步落实的制度。包括安全许可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和技术措施,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综合监管部门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的制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等。二是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的制度。包括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交流制度,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与“四不放过”一同纳入并作为事故处理的原则,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定完善小型煤矿等中小企业机械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入区”、烟花爆竹企业提升改造制度等。三是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制度。包括完善产业政策,监督防范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统筹城乡经济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高危行业企业办好职业学校,把安全科技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等。

(四)

    记者:您刚才提到的安全生产“三个突出”、“三个加强”与“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之间有什么样的内在联系?

    黄毅:“三个突出”、“三个加强”与“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基本内涵是一致的,是相辅相成的,都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三个突出”、“三个加强”是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总结出来的,需要进一步强化的工作,即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更加注重预防为主、更加注重加强监管、更加注重落实责任。以此来推动“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深化的关键是如何作深化的文章。从《通知》中可以看出,要以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安全执法行动,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推进宣传教育行动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推进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以完善法律法规和政府措施、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对此,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已作出具体部署,相关工作已经展开。

(五)

    记者:请介绍一下如何突出预防为主,有效防范事故。

    黄毅:《通知》提出的“三个突出”,第一就是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通知》对完善事故防范制度、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和整顿关闭提出措施要求。立足于防范事故,要求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建立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大职业危害治理力度。安全专项整治,要求牢牢抓住七个年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千人及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特别是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通知》专门设立专项,从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方面提出要求。瓦斯治理重在预防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整顿关闭则重点要求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关闭取缔,确保到年底实现全国小煤矿控制在1万处以内的目标。

(六)

    记者: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是突出加强监管的着力点,是这样理解吗?

    黄毅:是的。“三个突出”的第二条即是突出加强监管,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去年通过开展安全执法行动,全国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共计849万余起,依法关闭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2.26万个,非法违法生产导致的事故起数减少了30%。但从发生的重大事故来看,仍有50%以上是非法违法生产造成的。执法是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通知》要求安全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建设、能源、工商、监察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对无证及取缔关闭后又擅自生产、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停产整顿期间又违规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同时,要求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重点专项检查和社会监督,及时查处、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一经查实还要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通知》要求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七)

    记者: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一直强调的,《通知》更是将此放到突出的位置来要求,您也讲到安全生产责任的关键是落实到位的问题,那么如何才能落实到位?

    黄毅:我们经常讲,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是因为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三个突出”中的第三条,就是要求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其涵义包括:一方面,是安全生产责任问题。《通知》用了三个“严格落实”,强调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出资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通知》从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以及班组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作了规定,这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点。地方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解决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关键要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地方政府管安全,要坚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推进安全发展;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过程中,把安全生产作为一个重要衡量指标,保障安全生产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统筹、相协调、相促进,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从制度措施上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部门,要抓好日常监管、重点监管,治理整顿和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其中,综合监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督、指导和协调的职责;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在推进产业改造升级中,注重提高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另一方面,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无论是谁,权力运用、责任落实是受到组织和社会监督的。出了问题,就要追查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因此,《通知》规定要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细化分解落实和通报考核奖惩,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严格安全问责,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综合以上,企业、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安全问责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体系,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制度保障。

(八)

    记者:刚才,您系统介绍了“三个突出”,下面请介绍一下“三个加强”。其中第一个是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

    黄毅: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人员安全素质。《通知》从三个方面作了规定要求:一是继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总体来看,一些行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包括一些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就业准入制度不完善,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人员,未经培训即上岗,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对此,《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四级安全培训体系,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农民工、企业新进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落实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危行业企业办好职业学校。二是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旨在增强全社会的安全发展意识,营造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根据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通知》明确了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职业健康知识进基层、建设安全诚信企业、举办“安康杯”竞赛等安全宣教活动,推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这既有思想意识形态的要求,同时也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抓手。安全监管总局据此制定了今年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并将一一推动落实。三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是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的组织保证。在去年开展专项建设的基础上,根据《通知》要求,今年重点完善从基层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培训教育,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安全监管总局今年将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九)

    记者: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应着力于哪几个方面?

    黄毅: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立足于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在以上提到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性规定的同时,《通知》还从工作措施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大安全投入,抓紧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落实地方和企业的配套资金。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二是坚持“科技兴安”战略,研发集成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加快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在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领域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在高危行业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和相关制度规范,严格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四是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探索建立国家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的试点,研究推广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及技术,加快推进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平台建设,以及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等。五是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进《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同时,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快地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建设也提出了要求。属于国家层面的,我们已与有关部门作了沟通,目前正积极推进,争取早日出台实施。

(十)

    记者:安全生产涉及多个部门,《通知》要求加强组织协作,下一步将要开展哪些工作?

    黄毅:安全监管从部门职能上看,涉及30多个部门和单位。今年初,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新修订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已印发各有关单位。我们将按《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好六个部际联席会议(协调小组)的作用,着力推进解决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推进落实和完善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对于今年的一些关键时段节点,《通知》要求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汛期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制定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目前,各项工作已经启动,正在有条不紊地实施之中。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通知》的深入落实,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相关链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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