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6日从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河南省决定建立河南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投资额5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省辖市主要负责人将担任总协调人,总协调人将负责督促协调重大项目的推进和落实。
根据推进机制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起,省政府将引进境内外资金总量和增长率指标纳入河南省目标考核体系。原则上投资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由省辖市主要负责人担任总协调人;10亿元~50亿元人民币的项目由省辖市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协调人。招商引资特大项目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协调人。
根据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的要求,省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方面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议,督促、指导并协调解决河南省10亿元人民币以上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签约的10亿元人民币以上重点项目全部纳入督查范围,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推进机制的要求,河南省还将加强招资重大项目的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