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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实施社会保险“四大工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3日   来源:广西日报

    3月11日,在南宁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座谈会透露,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实施社会保险“四大工程”,进一步打破社会保险的城乡壁垒,促进城乡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参保人员利益安全。

    一是“畅通工程”: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促进人才自由流动、畅通就业。医疗保险转续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即将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二是“扩面工程”: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为重点,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去年全区首批新农保试点启动以来,工作推进顺利。此外,继续妥善解决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政策,妥善解决“老工伤”问题,推进被征地农民和水库移民社会保障工作等,促进城乡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帮扶工程”:继续实施“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帮助困难企业和失业人员渡过难关。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10年之内,企业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统筹安排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

    四是“安保工程”: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加大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从制度上手段上有效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参加“五险”的人数总规模达到1919万人次,五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总收入首次突破250亿元,达到251.11亿元,更多的城乡居民逐渐纳入到社会保障范围。(记者 周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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