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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六项措施"推进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9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为确保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任务全面完成,重庆市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实效,创新“六项措施”,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产业化结合,集中连片打造精品形象工程,全力推进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实行定领导、定任务、定投资、定工期、定质量、定安全、定奖惩的“七定”目标责任制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上下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让广大受益群众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积极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项目管理由专业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全面负责;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监理制,聘请市级监理单位进行建设监理;严格合同化管理,同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

    四是强化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质量问题做到“三不放过”,有效防止了事故的发生。

    五是强化社会监督。在媒体上对工程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六是强化资金管理。对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建立严格的资金申请、审查、审核、划拨、决算制度;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实行县级报账制,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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