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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部署七项执法检查解决食品流通环节存在问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24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决策部署,重庆市局今年集中部署7个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食品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年检验照工作,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和依法规范,依法查处流通环节无证照经营行为,涉及食品生产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无证照经营行为,书面移送质监、食药监(或卫生)部门查处。

    二是认真开展食品经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节、重点品种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解决本地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振食品消费信心。

    三是认真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按照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公布的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的品种名单,重点检查食品流通经营者是否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标识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使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认真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履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逐户清查,及时有效防控乳制品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是认真开展食品广告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违法广告,严厉查处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违法广告,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协会违法推荐食品的广告,严格监管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广告,切实规范食品广告发布行为。

    六是认真开展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执法检查。对照《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标准目录》,对市场上存在的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装材料进行清理,指导企业主动查纠并及时解决,确保消费者放心使用食品包装材料。

    七是认真开展食品流通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食品流通经营者的教育培训,严格监督其依法切实履行许可申办、培训管理、健康检查、进货查验、销货记录、安全贮销、如实标称、下架退市、事故处置等法定义务,有效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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