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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7个行业建设项目将由当地环境部门审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31日   来源:天津日报

    记者日前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最优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天津市决定再次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权限。此次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的项目包括,投资1亿元以下的内资核准项目、投资7亿元以下的内资备案项目、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的内资房地产备案项目。

    此次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的项目规定,对坐落在区县范围内的,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27个行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分投资大小,全部由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7个行业主要包括,服装及鞋业制造,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木、竹、藤、棕、草制品,印刷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磁材料制品,油库,塑料制品,变电站(35千伏及以下),城市污水集中处理(5万吨/日及以下),城市粪便处理,农业,防沙治沙工程,畜牧,渔业,仓储,批发、零售市场,餐饮,停车场,长途客运站,驾驶员训练基地,洗车业、汽车维修、洗染、沐浴业、加油、加气站,火葬场、公墓,学校,废品收购站、彩扩点及其他社区服务设施等。此外,将原市级审批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关闭、闲置或者拆除核准”的审批权限也下放到区县环保部门。

    为了加快审批时间,更好地服务本市重点项目,天津市将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加快环评审批速度,提高审批质量,做到环评审批服务工作前移,环保部门安排专职干部和工作人员做好24小时开门服务;二是各级环保部门掌握各重点项目,特别是全市新一批170项重大高水平项目的环评工作进度,对于尚未进行环评的,提示项目单位尽快组织开展工作;对于已完成环评、材料齐全的,环保部门做到随来随批。对于选址适当、符合产业政策、具备成熟的治理技术项目,环保部门在承诺期限内争取全部提前办结审批手续;三是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把关促转变,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于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通过调整选址,以新代老,淘汰落后工艺生产线,引进高新技术和环保设施等措施在满足环保法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积极促进产业升级和优化经济结构;四是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大项目的落实,建立重点项目环保全程服务责任制,每个重点项目从接到项目信息开始,在环评编制、技术评估、行政审批等各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提供领办服务。(记者 张鸣岐 通讯员 闫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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