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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公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06日   来源:粮食局网站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粮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国家粮食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 述

    2009年,国家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加强领导,建章立制,督促落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0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纳入粮食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逐步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是围绕中心任务,大力推进政府决策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粮食的重大决策都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针对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的新形势和粮食宏观调控,及时在中央主流媒体上刊发局领导署名文章,积极宣传中央关于粮食工作的政策方针。

    三是加强监督,稳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局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过程有据可查,以保证社会公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是我局主要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在开展工作前及时将开展代储资格认定的通知在政府网站发布,代储资格审定和认定结果公告、主要文件,如代储资格认定程序、标准和要求均在政府网进行公告;代储资格认定结果评审后也迅速上网公示。

    四是畅通渠道,深入推进办事公开。我局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粮食宏观调控与粮食流通的各个环节密切相关,各市场主体对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也非常关注,为满足各方对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坚定市场信心,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及时准确发布相关调控信息,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粮食形势及政策措施。

    五是创新管理方式,推进机关自身建设。我局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实现了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以公开促进了机关自身建设,通过公开行政许可和服务的标准、程序、时限、结果等,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以公开促进了依法行政,推动机关及工作人员转变行政方式、管理方法和办事作风等,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主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年来,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及时、准确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和栏目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对外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截至2009年12月底,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533条,实现了粮食政务信息的资源共享。主要内容涉及: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公务员考录情况,国家粮食政策、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和访谈情况,发展规划纲要、行政许可事项及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信息等。围绕国家粮食局中心工作,在局政府网站开设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粮食清仓查库、夏粮收购等专题栏目,及时公布粮食安全生产及仓储设施管理工作,包括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有关通知、指导意见和有关法规等,为公众提供了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另外,及时向中国政府网报送粮食系统信息,做好内容保障工作,更好地宣传粮食部门工作情况。2009年,粮食工作信息被中国政府网采用近1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全部通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提交。主要内容涉及机构设置、粮食收购价格、粮食市场价格等问题。所收到的申请已全部办理或答复,办结率为100%。对于申请内容中涉及信访、投诉、反腐举报等,由于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都主动对申请人进行了说明,建议其按相应渠道办理。对公开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经研究后,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国家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粮食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国家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鉴于目前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标准尚未出台,因此我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不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从目前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

    一是继续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等公开机制。以公众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在现有政府网站和相关报刊等公开途径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总结经验,改进措施。我们将总结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各单位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能够及时、准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着力营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三是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创新,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国家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相关链接
· 司法部发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展改革委发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国务院各部门、各地发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环境保护部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度报告
· 公安部发布"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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