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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公布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06日   来源:银监会网站

    2009年以来,银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增强信息公开与披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提升了银监会在社会公众中的声誉,进一步提高了银行业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是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政府部门运作效率、充分发挥市场约束与监督作用的重要手段。2008年5月以来,银监会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以此推动银行业的依法和有效监管。

    一是要求全体同志深入学习和自觉贯彻《条例》。我会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是否公开直接关系到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和切身利益的维护,特别是2008年国务院宣布实施《条例》,这标志着我国行政管理理念的深刻变革。为此,我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的出台背景、指导思想、主要制度和精神实质,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为密切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关系、保障公民知情权、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行政机关公信力的有效约束和重要手段。

    二是各司其职,形成了协调有序、共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利局面。银监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以来,逐步做实了“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厅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分工格局,并且通过机关各部门有关工作的不断衔接,彼此之间的配合更加默契。以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为例,该项工作时限要求很紧,同时又涉及当日分办、部门办理、法律审查、保密把关、统一答复等诸多环节,特别是一些疑难事项,还需要召开有关部委或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共同协商解决。截至目前,在机关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得以顺畅办结。

    二、多管齐下,加强新闻宣传与信息披露

    银监会始终将新闻宣传和信息披露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2009年,我会累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新闻信息260余条,促使政府信息“走出去”。另一方面,我会积极做好采访接待工作,对新闻媒体的来函、来电,均按工作程序认真对待、及时回复,全年累计处理各类媒体采访或咨询等150余次,通过“引进来”的方式达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

    一是密切与国内外主流媒体的联系。我会十分重视与新闻媒体及时互动和主动沟通,积极开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客观报道银行业监管工作。2009年,通过加强与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境内媒体,以及《金融时报》、《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等境外媒体的联系,推动了小企业融资、农村金融服务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方面的宣传报道,介绍了我会审慎有效监管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赢得了舆论的普遍赞誉。

    二是加强对监管政策的深度解读和新闻报道。制定政策是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而正确执行的前提则是社会公众对政策的了解和认知。2009年,我会累计组织新闻通气会10次,加强政策解读并答记者问,均收到良好效果。例如,我会在发布《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前,曾召集近40家媒体,进行了政策解读;分别就《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并召开新闻通气会。

    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做好专题宣传。在做好一般性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我会注重在一些工作领域开展重点宣传。其中,在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我们联手中央电视台,开展了“破解小企业融资难”专题电视宣传报道活动。这次活动历时近一个月,是中央电视台有史以来对“小企业融资”进行的一次最大规模的宣传,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积极联系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对我会与团中央联合举办的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知识大讲堂活动,银行业支持春耕备耕、发放林权抵押贷款等进行了较好的宣传报道。先后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深入一线采访20余次,及时报道了我会在推进金融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特别是报道了贵州等地的经验与做法,使公众更加了解银监会为扩大农村金融服务所做的努力。

    四是不断扩大统计信息的披露范围。银行业监管统计信息有效共享和对外披露是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银监会成立之初,根据《银监会统计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分别按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向社会披露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汇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本年利润和不良贷款情况等等。2009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经营及风险指标发生了较大幅度改进,增加了对“全部商业银行”口径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和流动性比例等指标的披露,使银行业监管统计数据透明度得到进一步提升。此外,我会还继续向商业银行收集年报数据,参与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扩大中资银行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

    三、依法合规,认真对待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主动公开工作的一种有效补充。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我们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接洽和联系。一方面,对于存在疑问的申请,通过详细询问,了解申请人的完整意思。另一方面,对于不够规范的申请,与申请人协商对原申请进行必要调整,以便我会最终向其提供的公开信息更完整、更有针对性。与此同时,按照《银监会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要求,我们第一时间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送达承办部门,并随时沟通、及时督办,确保答复意见详尽、准确、清晰、易懂、按时。2009年,银监会累计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其中申请信息用于科研的6件,用于诉讼依据的9件,了解相关政策的12件,所有申请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办结率为100%。

    四、双向互动,得到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和国际同业的广泛认知、认同

    一是努力实现监管权利的透明化。银监会始终强调在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方面下功夫,着力营造操作规范、科学严谨、和谐合理、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环境。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规定》处理行政审批事项,注重事前沟通、事中指导和事后反馈,让申请者清楚了解统一标准的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和审批反馈时限,要求申请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其给予答疑解惑,争取让申请人不跑冤枉路、不办冤枉事,避免人力物力浪费。在做好针对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检查的同时,及时沟通检查结果,及时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和处罚结果。召开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的(专业)形势通报会、座谈会,通报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披露可以公开的有关统计数据和监管信息,督促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并对其进行风险提示和窗口指导。充分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诉求,凡重大政策出台前均反复征求包括被监管机构在内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认真改进和修订监管政策。积极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银行业监管工作的建议及提案,及时反馈会外有关政府部门的征询意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互动。不断完善公众教育平台,推动建立多方参与的银行业公众教育协调共建机制。2009年,银监会公众教育服务区累计接听电话咨询2700多人次,现场接待来访参观300多人次,分别较上年增长26%和191%。在接待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给予热情接待和耐心解答,积极提供事项的办理线索和问题的解决途径,树立了银监会公众教育的良好品牌。同时,针对银行业创新业务发展迅速、变化快、结构复杂和专业性强等特点,我们会同银行业协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加强理财业务、银行卡、电子银行、衍生产品等业务领域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帮助社会公众深入理解银行业创新监管政策导向,树立科学的风险意识,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不断拓展与国际同业之间的交流和对话。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组织、主要国家政府和监管当局以及全球性智库就加强金融监管、改革监管规则等达成共识。我国银行业在这次危机中表现良好,充分证明我们的监管政策和做法是成功和有效的。为此,银监会主动与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金融组织进行沟通,广泛宣传我国银行业在此次危机中的经验与做法,并积极参与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两个重要国际组织的工作,极大提高了银监会在国际金融监管领域的话语权,得到了国际金融界的关注和认可。

    五、软硬兼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做好门户网站的维护和完善工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通过实施精品化战略和创新工作机制,我会多次对中英文门户网站进行较大幅度调整,不断扩充新的版块、增加新的内容,努力为不同层次的受众提供专业化信息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2009年,我会门户网站荣获“中国互联网最具影响力政府网站”和“中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领先奖”。截至2010年2月底,银监会门户网站提供各类信息约5000条,累计访问量已超过1200万人次,日平均访问量为6000人次。

    二是通过银监会年报等多种形式深度披露我会年度信息。2009年6月1日,我会正式对外发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报》,全面介绍了当年经济金融形势、银行业改革开放、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审慎监管、监管制度与监管执行力建设、加强信息披露与市场约束、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情况。11月底,又成立了2009年报编写小组,并启动了年报排版印刷的招标工作。总体来看,我会年报质量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有特色,社会各界从中能够获取的政府信息也一年比一年鲜活,一年比一年全面。

    六、内外统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约束和监督

    银监会在做好信息对外公开的同时,也确保权利在内部的阳光下运行,并将信息对内公开作为对外公开的必要延伸和制度保障。

    一是规范银监会财务管理体制。为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体制运作效率,实现财务管理的可持续发展,2009年,我会出台了财务规范化框架,力求财务活动合法合规、财务核算客观真实、财务控制严密有效、资源配置合理最优,为监管事业的开展提供高效的财务保障和服务。特别是在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凸显的背景下,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精神,克服经费压缩、监管任务加重的不利因素,紧中保运转、紧中支重点、紧中求规范,最大限度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采购原则,我会制定了《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并以此推动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一律委托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组织实施公开招标;自行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邀标,也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确保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监督。2009年,银监会共有93个项目全部公开进行招投标。

    三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按照《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和《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和社会评议工作,并以此推动银监会内部管理事项的公开透明。第一,要求机关各部门和各单位及时公布主要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及时通报内部管理的有关制度实施情况,即“政策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得以实现。第二,监督系统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人员招考过程中,严格履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招考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和招录过程公正、公开、公平。第三,不断加大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力度。要求各单位及时公布重大财务事项的办理过程及结果,严格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及处置行为,提高大宗物品采购和各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

    七、再接再厉,全面做好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09年,银监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必须看到,《条例》在我国实施尚不足两年,如何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如何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问题依然还在探索之中。为此,银监会将在2010年工作中大胆尝试,努力争取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建设规范化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国办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对银监会成立以来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采用核心元数据对公布的政府信息进行标引,建立包括主题分类、机构分类、体裁分类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分类体系,并提供简单(全文)检索和高级(组合)检索等功能,方便公众阅读,全面扩大社会公众能够从我会获取的政府信息量。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我会已经建立了较为多元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既有面对面式的新闻发布通气会、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座谈会,也有非见面式的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沟通;既有网络形式的信息发布,也有《银监会年报》等书刊形式的信息公开。下一步,我会还将恢复电子版《银监会公报》,并争取按月公布出版,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了解银监会相关政策规定以及行政许可事项批复情况的权威渠道。

    三是进一步做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一方面,随着《条例》的实施,一些政府机构已经在相关工作领域积累了大量经验。为此,我会将通过与上下左右部门、条块之间的沟通,邀请一些相关工作做得好的部委、地方政府或银监局为我们介绍经验,拓宽视野,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相关政策、程序和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组织开展针对银监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场调研和监督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加强对派出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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