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4月7日就落实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2010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次预警通知》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在辖区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报告工作。近期上海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对结核病、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水痘等传染病的各项防控措施和晨检、日检、全日观察以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加强教学、活动、生活等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同时,督促学生勤洗手,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