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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日前下达《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09日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关于下达〈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今年下达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量比去年略有增加,指标比例结构更趋合理。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科学安排用地计划,保持合理的用地供应,增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一要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着力改善民生。住房用地量的增长要明显高于去年,确保住房建设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规划实施所需的用地。二要优先保障已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用地,保持经济适度增长。三要安排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等的用地计划,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四要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提升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五要统筹安排城乡用地,适度控制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农村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对农村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计划指标安排量不得低于国家下达当地用地计划总量的5%。

    为了确保民生领域等的用地计划指标落到实处,《通知》明确提出,凡没有按要求落实住房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将结合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相应扣减有关省(区、市)的计划指标;对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报国务院审批的,相应扣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记者 吕苑鹃)

以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变为目标
——解读《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

    一年一度的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日前印发了。在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胜利、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年,今年能用多少土地,哪些用地要优先保障,哪些要严格控制甚至明令禁止,无疑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

    一条主线:“三个更加注重”

    《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出台的背景并不轻松:中央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策部署,对土地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总体上看,今年土地管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切实发挥计划的导向和调控作用尤为重要。

    如此关键之年下达的《计划》,有哪些关键之处?

    首先是主旨。贯穿于《计划》的一条主线,就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政策针对性和灵活性的总体要求,按照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部规划司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如此概括。

    其次是总量。这位负责人介绍说,2010年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复苏回升的关键时期,当前经济形势总体向好,稳增长促发展仍然是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必须继续做好用地保障。因此,今年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安排较去年略有增加,指标比例结构也更趋合理。

    再其次是结构。《计划》继续体现了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要求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优先保障已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适度控制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农村建设用地。

    总体来说,《计划》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在稳增长的同时,通过合理安排用地计划,发挥计划的调控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突出重点:关注民生,重点保障农村建设用地

    《计划》中,有两个数字值得关注。一是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量的70%;二是对农村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计划指标安排量不得低于国家下达当地用地计划总量的5%。

    这位负责人强调,在“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明确导向下,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重点支持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建设,是今年《计划》的重点内容之一。

    根据《计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着力改善民生,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据统计,2009年全国房地产供地超过10万公顷,廉租房用地和经济适用房用地合计供地10958公顷。《计划》中明确指出,“住房用地量的增长要明显高于去年”,要求确保住房建设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规划实施所需的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量的70%。

    此外,《计划》再次强调了“对农村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计划指标安排量不得低于国家下达当地用地计划总量的5%”的硬杠杠,要求统筹安排城乡用地,适度控制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农村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未能落实住房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求的,部将结合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相应扣减所在省(区、市)的计划指标;对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报国务院审批的,相应扣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有保有压:以用地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在稳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调结构,以用地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是《计划》的另一项重要内容。该负责人提出,各地要根据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已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用地,保持经济适度增长;安排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等的用地计划,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项目建设,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提升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

    这位负责人说,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政策针对性和灵活性的总体要求,把稳增长与调结构、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积极主动服务与严格规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用地计划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把握好计划调控的方向、节奏和力度,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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