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从5月1日起,海口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海口市民买房将不再直接签纸质合同,而是统一改为网上签约,即签即备案。同时,新的《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也将在5月1日起在该市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时正式启用。这是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的。
据介绍,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海口市住建局与海口市工商局根据本市实际制订了《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根据新的《合同》,买受人对小区内的车库(位)有优先购买权和使用权,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车库(位)出卖人不得出售。同时还明确了出卖人应当遵守《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向买受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海口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说,此次在海口启动商品房网上签约,主要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透明度,从源头上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证销售、捂盘惜售、一房多卖、合同欺诈等现象的发生,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使购房者放心买房。
据介绍,网上签约实施后,将关闭原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系统,同时,海口市住建局日前发出通知称,为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海口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务必于2010年4月30日前,尽快将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网上备案完毕,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企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