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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发2010年第1期违法广告公告汇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19日 21时23分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及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进行了汇总,并于日前公布了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内容。

    在此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18465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共949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共5431次。撤销或收回了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7个药品广告、2个医疗器械广告和6个保健食品广告的广告批准文号。北京等17个省(区、市)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191次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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