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获悉,一季度,山东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27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2元,增长17.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8%,呈现恢复性增长的良好势头。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6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1元,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
报酬提高,拉动占收入主体的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今年以来,全省各地紧紧围绕“保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工作目标,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及各种服务业,努力扩大就业。农民工数量稳定增长,且劳动力平均工价上涨,从业时间相应增加。一季度,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8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额中,有51.3%来自于在本乡地域内劳动所得。
财产性收入增速较快,但总量仍较小。一季度,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78元,增加22元,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23.8个百分点。全省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培育多元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占人均财产性收入比重为18.3%,成为农民比较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来源。
以粮、棉、油、菜为代表的种植业产品价格大幅上扬,直接带来农民出售农产品现金收入的快速增长。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大户奖励补贴等政策的积极落实,也为农民增收带来更多实惠。